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测绘检测项目(长春)-检测询比公告(第二次)
项目编号:TC2595077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测绘检测项目(长春)-检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人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标段)年度采购估算价值28万元。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以询比方式进行采购。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测绘检测项目(长春)-检测;
1.2采购内容:房屋测绘检测项目(长春)-检测。(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1.3服务对象: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1.4服务地点:长春市;
1.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
1.6采购最高限价:12元/平方米;
1.7合同计价方式:固定单价合同;
1.8服务标准: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以及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1.9质保期:无;
1.10结算方式:乙方在完成合同附件内约定的检测项目,出具国家认可的检测报告,符合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对于无籍房办理产权关于检测的要求。经甲方对检测报告验收合格,乙方开具检测费用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凭检测报告及发票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额检测费用。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及时付款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①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及地基基础工程检测)②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③长春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备案证书,证书且应在有效期内。
2.3供应商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须在响应文件内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须为供应商本企业(含分公司)职工,提供其所在单位响应文件递交标截止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参保人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被授权人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须在响应文件内附供应商与劳务派遣公司委托代缴协议。(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2.4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至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履约过程中不存在因重大违约行为被采购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参加本项目询比;
2.5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未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2.6供应商须保证在参与本项目询比期间所递交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真伪的权利,对于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变造行为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响应或成交资格,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禁入措施;
2.7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业直属单位报备)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参与本项目询比;项目询比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业直属单位报备)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成交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已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采购人违约责任,供应商应无条件执行,具体处罚标准按照《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执行;
2.8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询比项目;
2.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询比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询比文件获取采用网络方式。凡有意询比者,请于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在平台选择参与响应的项目,填写相应的信息并将,(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3)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其所在单位响应文件递交标截止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参保人社会保险缴费明细;(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加盖开户银行印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以上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PDF版做为响应附件上传,上传后提交确认。
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供应商需在获取资料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
3.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询比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资格审查以询比小组审核结果为准。
4.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5日09时00分;
4.2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将另行组织采购;
4.3逾期或未按指定地点送达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如果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有改变,采购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机:18618387645
邮箱:bjgxjjj@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