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 2024 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24条道路)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晋县 2024 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已由宁晋县行政审批局以宁晋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宁晋县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审批投资审字[2024]69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宁晋县行政审批局以宁晋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宁晋县2024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批复批准,项目业主为宁晋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晋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四芝兰镇、苏家庄镇、北鱼乡、耿庄桥镇、侯口镇、大陆村镇、北河庄镇、贾家口镇、东汪镇、河渠镇、宁北街道办、唐邱镇等12个乡镇。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宁晋县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24条道路),对县域内24条路线合计33.171公里农村公路进行改造,拟建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含:路面、路基、沿线交通设施、绿化等工程。
技术标准:本项目技术标准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有关规定,以及本项目所在地区的综合运输体系和远期发展规划,充分考虑本项目在公路运输网中的功能定位,结合本项目交通量预测结果及公路现状,按照二、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改造,设计时速20-60km/h。
2.1.3监理服务期: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7月,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0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监理服务期共34个月。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宁晋县 2024 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24条公路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本次招标共3个监理标段,具体划分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里程(km) | 总里程(km) | 标段 |
1 | 四芝兰-战备路 | 1.017 | 14.752 | 1标段 |
2 | 宁南线-侯家佐 | 1.626 | ||
3 | 北圈里-南圈里 | 1.071 | ||
4 | 苏黄线(宁南线-武家庄) | 2.238 | ||
5 | 战备路-北白豆 | 0.918 | ||
6 | 司荆线(李羊盃南-北白豆) | 1.223 | ||
7 | 王家庄-浩固 | 1.325 | ||
8 | 苏黄线-雷家庄 | 1.120 | ||
9 | 岳家庄南-岳家庄北 | 0.841 | ||
10 | 双曹线-唐邱四村 | 0.740 | ||
11 | 唐邱-郝庄 | 2.680 | ||
12 | 延白-黄儿营(泰安路) | 2.266 | 7.320 | 2标段 |
13 | 东汪三村-西侯高界 | 1.351 | ||
14 | 司宁线(定魏线-大及村) | 1.510 | ||
15 | 魏家庄-高庄 | 2.193 | ||
16 | 司荆线(营台-侯口三村) | 5.311 | 11.053 | 3标段 |
17 | 司荆线(侯口三村-侯口三村西) | 0.584 | ||
18 | 侯口-盐化工 | 0.253 | ||
19 | 徐北线-北鱼三村 | 1.246 | ||
20 | 闫庄南-闫庄北 | 1.054 | ||
21 | 塔底-东里 | 0.418 | ||
22 | 东里西-东里东 | 0.602 | ||
23 | 范家庄-张家庄北 | 0.811 | ||
24 | 农大线-范家庄 | 0.773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的最低要求)。
3.1.5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3个标段投标;被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段。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3.5 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投标人与所投标段的设计人、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或法定代表人相互任职、工作。
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14日,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hebei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9日8时45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参加开标。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1)项目采用“双盲”评标方式,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标(暗标部分)编制,技术标(暗标部分)不允许有涂改和行间插字等及能反映投标人标识的内容,否则视为技术标有反映投标人标识内容,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本项目实行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异议说明彩色扫描后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后电话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联系人:梁科长0319-580700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鲁鹏0311-83086903)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宁晋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0319-5807008
电子邮箱:/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宁晋县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24条道路)监理1标段 | 中标人/中标供应商 | 900 |
宁晋县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24条道路)监理2标段 | 中标人/中标供应商 | 900 |
宁晋县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24条道路)监理3标段 | 中标人/中标供应商 | 900 |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晋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宁晋县九河大街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邮编:055550 邮编:050000
联 系 人:梁科长联 系 人:鲁鹏
电话:0319-5807008 电话:0311-83086903、18632196865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14.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2020年7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成功地完成过1条(段)新建或改扩建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近1年内(2024年7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不曾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被解除。 |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的最低要求)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1、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人社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且在投标单位进行岗位登记。 2、近5年内(2020年7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条(段)新建或改扩建三级公路及以上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累计金额高的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质量要求、安全目标、监理服务期限、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信息;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并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的相关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人未对多个类别投标,递交的投标文件与所参加的类别一致。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技术建议书(暗标)编制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类别号、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等;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监理服务费用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一致。 (7)投标人在平台系统的开标一览表中录入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中一致。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除外)、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8)投标人为小微企业。 |
2.2.1 | 分值构成 |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分 主要人员:30分 其他因素:25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 |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的投标人评标价均参与计算评标价平均值(评标价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小于等于5家,所有投标人报价的算数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大于5家,所有投标人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数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3.6.1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的复核结果一致,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所附相关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扫描件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的复核结果一致,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所附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单位岗位登记信息(执业资格、履历信息等)和业绩的网页截图扫描件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的的复核结果一致,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情形的(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形的(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情形的(均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注:前述(1)、(2)、(3)、(4)项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相应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5)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验证方式对电子保证保险或电子保函进行验证。如投标人未提供电子保证保险或电子保函在线验证方式,或根据提供的验证方式无法核实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5分 | 监理大纲和措施 | 25分 | 对本招标项目监理工作范围和任务理解(5分) | 理解准确,思路清晰,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4.1-5.0分; |
理解较准确,思路较清晰,得3.1-4.0分 | ||||||
理解基本准确,得3.0分 | ||||||
监理方案及措施 (10分) | 方案详尽,措施具体全面合理,可行性强,得8.1-10.0分 | |||||
方案较详尽,措施合理,可行性较好,得6.1-8.0分 | ||||||
方案一般,措施基本全面,可行性一般,得6.0-分 | ||||||
监理工 作程序 (10分) | 内容齐全,阶段划分合理、正确,可实施性强,得8.1-10.0分 | |||||
内容较齐全,阶段划分较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6.1-8.0分 | ||||||
内容基本齐全,阶段划分基本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6.0分 | ||||||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 5分 | 分析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准确;处理措施科学合理,有效可行,得4.1-5.0分 | ||||
分析较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较准确;处理措施合理,可行,得3.1-4.0分 | ||||||
分析一般,对难点、重点把握一般;处理措施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3.0分 | ||||||
对本工程的建议 | 5分 | 建议措施具体全面、可靠、合理,可实施性强,4.1-5.0分 | ||||
建议措施全面、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3.1-4.0分 | ||||||
建议措施基本全面、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3.0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30分 | 总监理工程师 | 18分 | 满足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得18分; | |
12分 | 每增加一项满足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中的业绩加12分,本项最多加12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
2.2.4(4) | 其他因素 | 25分 | 企业业绩 | 15分 | 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15分; | |
10分 | 每增加一项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10分,本项最多加10分。 |
注:1、第2.2.4(1)项各评委打分保留1位小数,投标人该项得分以各评委打分平均值计算所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第2.2.4(1)项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 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评审因素缺项则该项得0分。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