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NMJH-2025-0608)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本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中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学校)建设智慧课堂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64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第三十 中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项目基本情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中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学校)建设智慧课堂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中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学校)建设智慧课堂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行贿犯罪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01日09时00分到2025年07月0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箱获取;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经初审合格后,通过邮箱将 采购文件发送给各投标人。需准备材料:
1、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手机: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