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余姚市水利局余姚市北排三通道工程前期设计技术支撑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8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X2025-011
项目名称:余姚市水利局余姚市北排三通道工程前期设计技术支撑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15190000
最高限价(元):15190000
标项名称:余姚市水利局余姚市北排三通道工程前期设计技术支撑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519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余姚市境内工程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慈溪市境内工程方案研究论证(达到项目建议书阶段设计深度),满足相应阶段工作深度要求的工程测量、地勘等,并根据采购人决策需要提供前期技术支撑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余姚境内:接采购人通知后5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建议书(送审稿),50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其中泵闸工程接采购人通知的3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建议书(送审稿),30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地质勘察及测量进度不应滞后于项目开展需要,由投标人自行安排。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慈溪境内:接采购人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研究报告且达到项目建议书阶段设计深度;地质勘察及测量进度不应滞后于项目开展需要,由投标人自行安排。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4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7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1)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②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委派。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4日至2025年07月1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8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8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发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余姚市水利局
地址:余姚市南雷南路315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2641903
质疑联系人: 王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5554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舜信(余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余姚市城区南雷南路2号余姚商会大厦16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685894017
质疑联系人:费峥岩
质疑联系方式:1373503480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余姚市财政局
地址:余姚市南滨江路118号
传真:
联 系 人:113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55303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