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排污许可质量抽查、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评技术评估、省审一般建设项目环评技术评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62109
项目名称:排污许可质量抽查、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评技术评估、省审一般建设项目环评技术评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34000
最高限价(元):5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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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内容
(一)2026年核发排污许可证质量抽查
2026年,拟抽查全省首次申请、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的企业400家。
(二)排污许可登记表质量抽查
2026年,拟抽查全省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的企业500家。
二、工作成果
通过开展排污许可质量抽查工作,推动提高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保证证后监管效率,提升核心制度效能,支撑排污许可“一证试”管理。
三、验收标准: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按照一定比例对成交单位出具的排污许可证检查意见表进行抽查考核。成交单位检查意见表中列出排污许可证存在的全部主要问题,视为合格;遗漏主要问题,视为不合格。
按期完成质量复核工作,提交排污登记质量核查报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404300
最高限价(元):40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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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技术机构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并承担相应费用”要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技术机构对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并承担相应费用。为保障我省环评审批工作顺利进行,并为重大项目环评文件编制提供前期介入服务,委托第三方开展技术评估工作。
一、工作内容:
预计开展65个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技术评估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专家审查,对环评报告内容进行技术把关,为管理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工作成果:
综合分析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对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实施的环境可行性及环评文件进行客观、公开、公正的技术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四、工作保障:
能够提供线下或线上会议室,保障评审会议有序进行。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998200
最高限价(元):998200
采购需求:查看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技术机构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并承担相应费用”要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技术机构对建设项目及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并承担相应费用。为保障我省环评审批工作顺利进行,并为重大项目环评文件编制提供前期介入服务,委托第三方开展技术评估工作。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审批(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规划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技术评估,对文件内容进行技术把关,为管理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保障我厅环评审批工作顺利进行。
二、工作内容:
预计开展70个省审一般建设项目及规划的评估工作。根据国家级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以及技术规范的规定及要求,组织建设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像书(表)的环评机构及相关领域专家,对应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书(表)开展技术评估工作。综合分析建设项目实施可能对生态、大气、地下水、土壤等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分析在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书(表)提出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及“以新带老”等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项目产生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是否可以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建设项目产生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是否可以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
三、工作成果:
综合分析建设项目及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对建设项目及规划实施的环境可行性及环评文件进行客观、公开、公正的技术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四、人员保障要求:
团队技术人员需至少具有1名环评工程师资格证书、1名高级及以上环境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并需2名具有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经验人员开展驻点办公。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3日23时00分至2026年10月2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鸿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供应商须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还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3.请供应商登录账号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通知到供应商;也可在获取文件后将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4.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5.开标现场各供应商可远程解密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或手机移动证书(扫码)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6.报价解密原则上需在30分钟内完成。供应商因客观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将其无法解密原因报送给监督部门,经监督部门同意方可延长解密时间;若供应商因主观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本项目共分三个包组,兼投兼中。 注: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重要提示:投标人在获取文件及上传文件的过程中,不同投标人若使用相同的IP地址获取文件或上传文件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围标串标或投标无效;不同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可能会被认定为围标串标或投标无效;各投标人编制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文件)文档属性署名作者相同,可能被认定为围标串标。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
联系方式:024-627885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鸿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团结路11号(408)
联系方式:024-31295429
邮箱地址:syhnzbdl@[链接]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中山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鸿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3346101020000231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玉凤、丛珊
电 话:024-31295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