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凌河区2022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四片区)工程(给水、排水、供暖改造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市凌河区2022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四片区)工程已由锦州市凌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凌发改发[2024]2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申请上级资金80%及建设单位自筹20%,招标人为锦州市凌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锦州市凌河区2022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四片区)工程(给水、排水、供暖改造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
建设规模:(1)给水管网改造:表井改造17个;(2)排水管网改造:室外排水管网改造共3630米,检查井127个,恢复道路4560平米;(3)供暖管网改造:室外供暖支线改造共9954米,立杠管改造共13410米,恢复道路14931平米。
2.2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是否兼投:否;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365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2025年08月08日;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结束日期2026年08月08日;
标段名称:锦州市凌河区2022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四片区)工程(给水、排水、供暖改造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编号:E210701ET02000018001001
标段招标范围: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交钥匙工程,中标人依据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负责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1)施工图设计、编制预算、编制竣工图(含竣工图DWG格式电子文件和项目信息管理文件);(2)设备的监造、购置、安装、调试(如涉及);(3)建安工程施工(含管线迁移及预埋,如涉及);(4)项目联调联试、试运行、验收、保修;(5)涉及交通疏解和周边项目的无缝对接;(6)配合招标人及项目管理服务公司办理项目涉及的各项审批手续等(包括履约期间各项目成果报审、报批、设计施工手续、审批等所有工作和费用);(7)直至通过所有政府各行业行政管理部门验收通过并取得正式运行条件、移交招标人具备立即使用功能的项目全过程工程总承包。(8)本次招标为标段的工程及设计部分,其中改造内容为:给水管网改造、排水管网改造、供暖管网改造。(具体施工范围以实际设计为准)
标段类别:工程类-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合同估算价:1141.361807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缴纳方式:现金、保函(保险)。
2.3其他: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国家相关文件对各阶段和各专业设计深度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并一次性通过验收;争创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3)交付标准: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执业资格。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具有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的法人单位或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投标;(2)联合体各方应分工明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应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及以上资质的一方,按联合体协议约定若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3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施工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资格。4.施工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资格,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4需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总合同额30%以上: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主体信息库(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进行注册登记(具体参见主体云库注册操作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7月07日17时00分至2025年07月14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ogin),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30日14:00。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ogin),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5.3开标地点: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https://dts.lnzb.com:8888/zjt-bid/)。
5.4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https://dts.lnzb.com:8888/zjt-bid/)”进行解密)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9.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锦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朱先生,联系方式:0416-3716913。
2.招标负责人:史女士,联系方式:0416-4360777。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市凌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地 址:锦州市凌河区云飞街二段27号
邮 编:121000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416-3552999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永和国际35-7号
邮 编:121000
联系人:史女士
电 话:0416-4360777
传 真:/
电子邮件:Shendaxy2021@163.com
开户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10100736889518
2025年07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