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基本情况 | 委托方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金塘街1号 | |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 出租资产概括 | 物业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计算租金面积119.58平方米,有房产证。 |
计算租金面积 | 119.58平方米 | |
出租用途 | 商业 | |
出租期限 | 3年 | |
免租期限 | 3个月(租期内) | |
租金挂牌价格 (人民币) | 100元/平方米/月(含税,不递增) |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空置 | |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 否 | |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 否 | |
交易方式的确定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挂牌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含个体工商户)。 | |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 意向承租方需将下列相关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深圳联交所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一)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3.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4.工商信息查询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单(https://www.gsxt.gov.cn);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若有);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8.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二)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以下资料签字按指模或盖章)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3.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相关证件;4.承租物业用途说明;5.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履约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届满前交纳招租保证金人民币36000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自双方签字租赁合同之日起5日内且联交所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委托付款通知书》,在3个工作日内转至出租方账户作为租赁押金。 1.1、招租保证金高于租赁押金时,联交所将相当于租赁押金的部分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余额部分在承租方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并且提供出租方开具的租赁押金收据复印件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1.2、招租保证金低于租赁押金时,联交所将招租保证金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押金,差额部分由承租方自行向出租方补足; 1.3、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凭联交所出具的保证金收款凭证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已交纳的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回。 2、承租方须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承租方应于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当月租金,首月租金在签署租赁合同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 3、承租方须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4、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5、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 6、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对该物业进行装修,但不得损坏出租方物业的主体结构,保证物业主体结构及楼板安全不受影响,装修期间包含在免租期限内。 7、承租方不得分租或转租。 8、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和本体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和本体维修基金、水电费及其他费用按实际情况结算,由承租方承担交纳。 9、租赁押金: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10、承租方承租后不得变更租赁物业用途。 11、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交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12、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审批。 13、物业禁止危化行业及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使用。 14、意向承租方需承诺: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物业所在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标的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业。 15、承租方承租后,物业按现状移交,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清理场地并承担相关费用。 16、本次交易所涉各项税、费,国家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的,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17、其他条款见留存在联交所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18、租赁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因城市建设需要等原因被依法征收征用拆除,双方无条件解除或变更合同。 | |
特别事项说明及 风险提示 | 1、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深圳联交所报名阶段、竞价阶段、委托协议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挂牌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3、本物业如需完成消防验收手续,由承租方承担费用,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及退还招租保证金的要求。 4、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政策,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依法纳税,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文件证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5、如需装修和/或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和/或改建须按照政府或出租方要求进行,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6、出租方自收到租赁押金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向出租方交付物业,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要求。7、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所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8、承租方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9、标的物业内货架未拆或内含装修材料、杂物等,按现状进行出租。 10、根据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文本内容: (1)外墙及室内有渗水的现象设施设备,由承租人承担维修使用。 (2)承租人应提前三个月商谈续签合同条款。 (3)承租人应于承租期到期归还物业,需恢复原样。 (4)按房屋的现状进行交接,水电设施目前可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改变或破坏房屋主体机构及配套设施,承租人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费、水电系统维修费、房屋装修改造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全额承担。 (5)承租人应知悉,房屋面积以房产证为准,如有面积差异不改变本次成交价格。 | |
意向承租方 提交报名材料 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18:00 | |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 36,000元 | |
交纳保证金 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当日北京时间21: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账户 | 户名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高新园支行 | |
开户账号 | 4000091919100006478 |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电话 | 王先生0755-26609734、周先生0755-22670254 |
传真 | 0755-26577562 | |
业务投诉电话 | 0755-836908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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