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千阳县生活垃圾分类及收转运体系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千阳县生活垃级分类及收转运体系项目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千阳县生活垃级分类及收转运体系项目设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千阳县生活垃圾分类及收转运体系项目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千阳县生活垃级分类及收转运体系项目设计)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为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力量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9月至今)须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5)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和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一年内(2025年9月至今)本单位已缴纳的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注册时间不满3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一年内(2025年9月至今)本单位已缴纳的至少连续3个月的完税凭证或完税证明,投标人注册时间不满3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税收的清单。(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9月19日9:00时至2026年9月24日17:00时。
获取方式:须由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资格要求项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现场获取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9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9月29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宝鸡市渭滨区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王 经 理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邮 箱:cg100143@[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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