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西北工程公司青海大通水厂项目粉煤灰采购项目竞价采购函
各报价单位:
因[POWERCHINA-0114007-250057] 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西北工程公司青海大通水厂项目施工需要,我部拟采用竞价采购(公开询比价)的方式进行粉煤灰的采购,请响应人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07月14日10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电建集采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粉煤灰 | F类 Ⅱ级 | 吨 | 1500 | 散装 |
合计 | 1500 |
注:竞价数量为工程量清单数量,图纸暂时还未齐全,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竞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竞标数量发生偏差时,竞标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中标人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如发包人(业主)需要对本标段施工中的粉煤灰进行甲供时,采购人及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双方已签订的合同相应终止,中标人应给予理解、接收,不得以此作为索赔依据。
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采用两次竞价模式;本次竞价采购为整体采购,竞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参数,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生产加工、装卸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所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的一切费用。
2、质量及技术要求
2.1、粉煤灰等级为Ⅱ级及Ⅱ级以上,细度(45μm方孔筛筛余),Ⅰ级≤12%,Ⅱ 级≤30%;需水量比Ⅰ级≤95%,Ⅱ级≤105%;烧失量(Loss)Ⅰ级≤5%,Ⅱ级≤ 8%;含水量≤1%;三氧化硫(SO3 )质量分数≤3%;游离氧化钙(f-CaO)质量分 数,F类粉煤灰≤1%,C类粉煤灰≤4%;二氧化硅(SiO2 )、三氧化二铝(Al2 O3 ) 和 三氧化二铁(Fe2 O3 )总质量分数,F类粉煤灰≥70%,C类粉煤灰大于等于50%; 密度(g/cm3 )≤2.6%;安定性(雷氏法)(mm)小于等于5%;强度活性指数≥70%。 其余检验规则等按照《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T50164-2014规定执行。
2.2、执行标准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规程规范:
1.粉煤灰技术要求应满足国标《用于水泥和混凝土的粉煤灰》GB/T 1596-2017、《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T 50146-2014、《水工混凝土掺用粉煤灰技术规范》DL/T 5055-2007的有关规定。
2.进场的粉煤灰批号必须与随车的质量检测报告一致。
3.卖方在交货时,必须同时提供该批粉煤灰的质量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分送买方及其指定的其他单位。出具质量检测报告的单位(或部门),必须取得技术监督部门的资格认可。
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均应执行国家及行业最新的技术标准,如采用标准、规范、规程更新,则以最新版本为准。如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产品具体技术参数变化,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条件下,相同规格产品价格保持不变,也不作为索赔依据。
2.3、物资到场后,卖方应主动提供该车次粉煤灰对应的出厂过磅单和加盖公章的出厂检验报告;
2.4、如采用标准、规范、规程更新,则以最新版本为准。如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产品具体技术参数变化,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条件下,相同规格产品价格保持不变,也不作为索赔依据。
3、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3.1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用质量优良的原材料和良好的工艺设计和制造,并经严格检验;完全满足规范、标准和合同对货物规定的所有有关安全和质量要求。不应该存在货物因设计错误或不合理、材料选用不当、工艺粗糙、检验缺漏而造成的缺陷。
3.2质量保证期为六个月。卖方所供产品因质量问题而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卖方对所供产品质量终身负责。
3.3买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质量保证期内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缺陷,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1天内到达现场并提出解决方案。
3.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买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3.5卖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供与供货有关的运输(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仓储、培训、缺陷责任期的服务等相关服务。
3.6卖方提供的合同约定的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单价中。
4、采购货物的计量验收:
4.1计量方式:过磅验收。粉煤灰到达目的地后,买方按卖方出货前过磅重量(送货单数量)验收和买方工地过磅验收,送货单数量在过磅重量允许偏差±3‰(含3‰)内,以送货单数量计重,如过磅重量超出允许偏差±3‰的,则按现场实际过磅重量计重。如果在验收过程中买卖双方对验收数量有异议,可找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进行复磅,双方必须积极配合,复磅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2交货验收方式:货物运送到工地现场卸车后,由买、卖双方有关人员共同检验,检验方式为:数量、外观验收及抽样复检。交货时买方仅对货物的数量、规格及外观进行检查,同时按规定抽样送检;买方对货物的签收不视为免除卖方的质量责任、缺陷责任及退换货责任。卖方应承担货物运抵指定地点并经买方检验确认接收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每批货物验收无误且资料齐全后,该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4.3供应商应充分了解买方施工现场实际路线状况,所产生的二次倒运或者小型车辆运输,费用均包含着报价中,不得因这些原因进行调价。
4.4卖方负责装车、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的安全责任,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费用自负。货到卸车过程中,如遇到不安全因素,买方有权拒绝卸车。
4.5卖方必须对其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卖方进入工地现场人员、车辆应服从买方管理,遵守买方现场管理制度,对不听从买方管理的人员、车辆,买方有权清理出场。因非买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并赔偿买方及其他方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6、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青海大通水厂项目指定施工工地(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桦林乡境内)。
三、付款方式及结算
1、结算单价:合同执行期间综合交货单价计价公式为:
含税综合单价=含税出厂单价+含税运杂费。
1.1、不含税综合交货单价计算公式:不含税综合交货单价=含税综合交货单价/1.13。若合同执行期间国家税率发生调整时,含税综合交货单价计算公式:含税综合交货单价=不含税综合交货单价×(1+最新税率)。由于税率变化造成税额下降导致的合同总价降低的情形,双方应予认可并执行。
1.2、运杂费:运杂费指卖方负责从卖方粉煤灰库房装车、加固、运输、保险及完成运输工作需要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合理利润和相应税金。运杂费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固定不变。
1.3、含税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整。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 13 %。
2、货款支付:本次采购不设预付款,按订单需求供货,乙方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后到现场验收完成后中标人及时核对实际供货数量并办理结算,并按双方核对无误的结算单开具发票,买方收到发票后,结算月后第3个月支付当期结算款的95%;剩余的5%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6个月)后30天内,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保修费用后一次性支付,买方在收到发票前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
3、质保金:结算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6个月)满后经使用方确认后一次性支付。
4、支付方式:采购人采购人采用现汇支付、不低于1年不超过2年的供应链金融产品(包含但不限于):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农行保理e融、工行云信、民生信融e)、招商银行(付款代理、招行云证)、平安银行付融通、电建保理(电建融信工行、电建融信农行、电建融信建行、保理公司)等支付,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
5、如因业主工程款支付滞后,导致项目部延期支付货款,投标人卖方应予以理解,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解决货款支付事宜。
6、结算:按照合同实际结算总价以双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供应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
四、询比价函的获取及响应文件提交
1、凡满足本询价文件规定的询价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2025年7月13日上午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询价文件,询价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5年7月13日上午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接收答疑问题截止时间2025年7月13日上午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
2、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4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询价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询价响应文件。
2.1各询价响应人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询价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询价响应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询价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2.2采购人暂不要求各询价响应人提供纸质版询价响应文件,但各询价响应人须确保电子询价响应文件编制的规范性、完整性及有效性,否则询价响应人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为便于清评标工作,询价响应人开标结束后须向使用人同时提供1份询价响应文件电子版(发使用人邮箱QQ: 1103259348@qq.com),包含:提供可编辑WORD、EXCEL文件1份。
3、询价截止时间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在电建集采平台上通知所有已购买询价文件的询价响应人。
4、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或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因询价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询价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询价响应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5、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五、评标办法
1、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2、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3、评标程序及内容
3.1竞价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3.1.1竞价资格审查---竞价响应人的财务、技术、生产、业绩等方面是否满足竞价资格的全部要求。
3.1.2算术错误修正
(1)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乘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符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2)若竞价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符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竞价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竞价总报价。
(3)竞价小组人员按以上原则对竞价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竞价响应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3.2竞价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竞价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竞价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竞价”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3.2.1竞价响应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竞价响应文件要求的;
3.2.2没有按照竞价响应文件要求提供竞价担保或者所提供的竞价担保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2.3竞价响应文件未按竞价响应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3.2.4经澄清,对竞价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3.2.5竞价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竞价响应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3.2.6对竞价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3.2.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3.2.8竞价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竞价响应文件要求的;
3.2.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竞价响应文件要求的;
3.2.10纠正竞价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竞价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3.2.11竞价总价经修正后累计偏差超过20%的;
3.2.12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4、竞价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4.1竞价小组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竞价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4.2经评审的竞价价
4.2.1经评审的竞价价计算公式
经评审的竞价价=竞价报价+算术错误修正+遗漏修正
4.2.2遗漏修正
审核竞价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竞价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
5、评审及排序
根据经评审的竞价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经评审的竞价价相等时,按竞价报价低的优先,竞价报价也相等的,按并列推荐。
六、报价要求
1、报价汇总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A | 综合交货单价(元)P | 合计(元)B=A*P | 备注 |
1 | 粉煤灰 | F类 Ⅱ级 | 吨 | 1500 | 散装 | ||
合计 | |||||||
总计人民币大写: | |||||||
税率 | %,采用一票制 | ||||||
交货地点 | 青海大通水厂项目经理部 |
注:
1、表中综合交货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装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专用增值税税金、保险费、利润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的一切费用,若为代理商中标,该价格中还包括代理费用及相应税金等费用。
(2)本表各规格的“含税综合交货单价”数据必须与“单价计算表”中综合交货单价一致。
(3)本表中的供货数量为暂定数量,仅用于报价阶段的竞标报价依据,报价响应人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间的数量则按照现场实际交货合格品的数量计量,并不会因数量变化进行调整价格。
(4)报价人其他情况说明(如有):
2、单价计算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出厂价(元) C | 运杂费(元) D | 综合交货单价(元)P=C+D | 备注 |
1 | 粉煤灰 | F类 Ⅱ级 |
报价含13%税率。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凉亭中路673号电建科研大厦
采购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北工程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三路巍然大厦C座18楼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话:13669716582
使 用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青海大通水厂项目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桦林乡
联 系 人:赵先生(项目采购负责人)
电话:15706046348
八、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北工程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9-86184672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西北工程公司
2025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