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5007-250062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济宁新能源产业园项目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公司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济宁新能源产业园项目部使用的砂石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建设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资金来源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济宁新能源产业园项目为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合同金额14.57亿元,签约合同工期为20个月,项目占地约564亩,总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包括总装车间、调试车间、路试跑道、发车房、研发办公楼、食堂、宿舍、展厅及综合站房等相关附属配套。同步建设停车场,给水管网8625米,污水管网8438米等基础设施。其中,由我单位承建的有研发办公楼、食堂、宿舍、展厅及相关室外配套等施工内容。与路桥临时协议暂定合同价为2.63亿。
2、采购范围: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济宁新能源产业园项目所需砂石料。
3、采购数量:本次询价采购的砂石料,具体物资及数量等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需求 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单位 | 交货期 |
1 | 机制砂 | 中砂 | 吨 | 1500 | 工地施工现场 | 济宁新能源产业园项目部 | 合同签订日-项目竣工结束 |
2 | 碎石 | 10mm-20mm | 吨 | 1000 | 工地施工现场 | 济宁新能源产业园项目部 | 合同签订日-项目竣工结束 |
3 | 水泥 稳定碎石 | 6% | 吨 | 4900 | 工地施工现场 | 济宁新能源产业园项目部 | 合同签订日-项目竣工结束 |
合计 | 吨 | 7400 |
注:以上采购数量仅为参考数量,实际需求量与采购数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供应商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整个施工期。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依据工地需求分批组织供应。
5、交货地点: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济宁新能源产业园项目施工现场指定位置。
6、质量要求:
6.1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及生产企业标准:砂石料应符合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盘及检验方法标准》、GB6566-20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等相关国家标准,本次水泥稳定碎石配合比应当符合JTG/TF20-2015《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的要求;随时抽检,由买方制定相应的质量监控措施并具体实施。以上所提验收标准不一致时,按更严格的验收标准执行。
6.2乙方供应甲方货物必须与合同规定的相符,若乙方所供货物不符合甲方要求,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相应调换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3供应商所供的材料应无条件服从业主、监理工程师、采购人的抽检,若抽检不合格,该批次检测费用及所带来的一切不良后果(返工、罚款包括但不限于)均由供应商负责。
6.4供应商应随同每批货物附一份检测报告、合格证等必要文件。
6.5质量保证期:全部货物供完之日起2年。
7、计量方式:所有货物均由甲方指定人员现场实收,具体以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的收货单为准。
8.1结算方式: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及验货标准交货后,凭以下凭据在每月的20-25日向甲方办理结算挂账。
8.1.1过程中结算以甲方指定人员签字认可的随车票据为依据,每月25日前进行结算,结算时乙方应出具一份对账单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办理每月结算。
8.1.2乙方应在办理结算当月25日前开具与结算单相一致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甲方办理挂账。
8.2付款及利息:
8.2.1预付款:无
8.2.2乙方应接受甲方以如下方式支付。
(1)现金支付(银行转账)
(2)金融产品(承兑汇票、电建融信、供应链金融),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
8.2.3甲方收到业主足额付款后按该方式同期向乙方付款。甲方在结算挂账后季度末向乙方支付累计已结算货款的70%,全部供货完成支付至结算货款的97%,剩余3%作为货物的质量保证金,待办理完清算且质保期过后无息支付。
8.2.4卖方应当理解甲方可能出现的临时性资金短缺。若因业主付款滞后或付款不足额导致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不视为甲方违约。若甲方收到业主足额付款后仍不能向乙方付款,乙方充分理解并给予不少于6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违约,乙方不得以此作为拒绝供货或延迟供货的理由,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不得因资金因素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单位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所采购材料的生产或销售,应附必须具有通过 IS09001有效期内“三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其代理的制造企业须满足第1条制造企业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相关制造企业授权资料的证明文件,授权书中需明确材料使用项目名称。
3、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应具有供应的专业人员及组织货源的能力、经验和运输保障能力。
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供应商必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3%)。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7、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的情形。
8、供应商如有不良行为记录,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响应。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7月14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2、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在线上传,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
3、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办理方式1)直接下载“中招易采”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09508;方式2)请登陆https://ec.powerchina.cn/caHandle.html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文件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各供应商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3、递交响应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或建筑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响应文件递交和开启。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启的,由供应商承担其全部后果。
4、电建集采平台注册等相关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供应商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供应商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和集采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济宁新能源产业园项目
联 系 人:兰昊
电话:13473332725
电子邮箱:2876900933@qq.com
采购机构: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公司设备物资部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朝阳二路秦海金岸四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话:18706704632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电话:13473332725
电子邮箱:2876900933@qq.com
十、纪检监督机构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公司纪委办公室(029-33715639)提出投诉。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公司
(电子签章)
2025年07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