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梁园区滨河壹号院及贰号院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丘市梁园区滨河壹号院及贰号院项目已由商丘市梁园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代码:2504-411402-04-01-948736、项目代码:2409-411402-04-01-19870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商丘通建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商丘市梁园区滨河壹号院及贰号院项目;
2.2 招标编号:商工程〔2025〕107号;
2.3 项目代码:2409-411402-04-01-198702、2504-411402-04-01-948736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商丘市梁园区滨河壹号院:总占地面积48550.707平方米,规划用地面积35263.219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11615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88157平方米,地下面积约为28000平方米;商丘市梁园区滨河贰号院:总占地面积55840.912平方米,规划用地面积39626.513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13052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9906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31460平方米。
2.5 建设地点:商丘市梁园区滨河壹号院位于梁园区,东至聚通路,南至汇商路,西至人民路,北至田园路;商丘市梁园区滨河贰号院位于梁园区,东至人民路、西至健康路、南至汇商路、北至田园路。
2.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8 招标范围(内容):第1标段:本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范围:本工程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服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 ,协助送审查机构审批;包括所有地上、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室外道路及综合管网、绿色建筑设计、智能化弱电、电力、地库划线、标识标牌、公区装修、人防和景观绿化专业、施工图设计(包含项目钢构、幕墙深化设计),提供施工图纸,协助送审查机构审查,负责规划设计方案报批报建,提供施工期间相关技术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
(2)施工范围:主体工程建筑、装饰(不含精装修)、安装等,以及场区内道路、给排水等,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水电、通风、消防、弱电、室外管网、室外道路、室外亮化、设备采购供货等各专业工程施工、试验、调试及检查、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维修和保修工作;
(3)工程管理工作:协助完成本工程所有报批报建(环保、消防、质监、安监、竣工备案)、现场工程管理、 安全管理、扬尘治理管控等工作。
第2标段:本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与监理包括以下内容: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以及造价咨询、监理服务;
(1)工程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策划管理、报建报批、工程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招标采购管理、施工组织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以及进度、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工作,以及招标人赋予的与工程项目管理有关的其他服务。
(2)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①工程设计阶段:设计阶段合同价款咨询(包括合同分析、合同交底、合同变更管理工作),项目概预算的审核,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及审核、并配合设计方案比选、限额设计等工作进行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材料、设备的询价,设计图可施工性审查,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造价的编制与审核,各类招标项目投标价合理性的分析;制定项目合约规划;拟定合同文本,协助合同谈判;编制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②施工阶段:合同价款咨询(包括合同分析、合同交底、合同变更管理工作);施工阶段造价风险控制,提供核价建议;施工现场造价管理;项目动态造价分析;审核及汇总分阶段工程结算。。
③竣工阶段: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各类工程的竣工结算审核;竣工验收咨询,配合竣工决算的政府审计。
④保修阶段:质量缺陷期咨询,以及招标人赋予的其他造价咨询服务。
(3)监理服务:本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保修阶段监理。
2.9工期:第1标段:83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100日历天,施工730日历天);
第2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完毕(约830日历天);
2.10质量要求:第1标段: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第2标段: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2.1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第1标段:本项目工程总承包;
第2标段:本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与监理:
2.12 项目总投资:约79363.2276万元;
2.13 招标控制价:
第1标段:工程费用:施工为经政府审计部门审计最终结算价的 97 %;
工程设计费:18元/平方 ;
第2标段:为施工经政府审计部门审计最终结算价的1.7%。
2.14 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的方式。定标办法:“票决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1标段: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机械、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采购、施工能力。
3.1.3.拟派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或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2)拟派施工负责人
(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
(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
3.1.4.投标人须提供自 2024 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提供缴费发票或电子缴费凭证,依法免税或免于缴纳社保的企业,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1.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2023年度或202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不足成立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二年的,从成立次年提供);
3.1.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的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信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的投标人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投标人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被列入以上名单的单位且在管理期限内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附于投标文件中。
(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 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显示姓名及身份号码)、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显示姓名及身份号码)、拟派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显示姓名及身份号码)、拟派设计负责人(须显示姓名及身份号码)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况,被列入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附于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 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查询内容须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或投资人信息)。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 豫建行规(2024)7 号文件规定,被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证明)。
3.1.7.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1)以上施工及设计资质投标人可同时具备;也可以组成联合体,其中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负责网上投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凭 CA 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联合体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3.2 第2标段:
3.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3.拟派人员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如: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技术职称,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月份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
(2)造价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拟派造价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月份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
3.2.4.投标人须提供自 2024 年1月以来任意 1 个月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提供缴费发票或电子缴费凭证,依法免税或免于缴纳社保的企业,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2.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2023年度或202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不足成立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二年的,从成立次年提供);
3.2.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的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造价负责人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信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的投标人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投标人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被列入以上名单的单位且在管理期限内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附于投标文件中。
(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 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显示姓名及身份号码)、拟派项目项目总负责人(须显示姓名及身份号码)、造价负责人(须显示姓名及身份号码)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况,被列入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附于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查询内容须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或投资人信息)。
3.2.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shangqiu.gov.cn)下载招标文件 。
4.2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4.3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 7 月 30 日上午 9 分整(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 七 开标席位(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南角);
5.3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 2025 年 7 月 30 日9时 00 分至 2025 年 7 月 30 日11时 00 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因投标人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5.4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上传到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因投标人原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5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保网上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网上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
5.6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投标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澄清答疑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附件“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
5.7投标人应下载安装最新版投标人工具箱《新V6.8.0》;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使用的投标人工具箱版本号需与代理使用的招标人工具箱版本号一致,请及时关注招标代理公司使用的招标人工具箱版本号,并使用同一版本号的投标人工具箱。
6.投标保证金交纳
6.1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6.2交纳方式:可以采用电子投标保函、银行汇款的方式;
6.2.1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至时间: 2025 年 7 月 9 日 8 时 00 分至 2025 年 7 月 30 日 00 时 00 分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shangqiu.gov.cn)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具体流程详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2020年3月6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附件“电子投标保函办理流程”。
6.2.2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交纳及到账时间: 2025 年 7 月 9 日 8 时 00 分至 2025 年 7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截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获取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shangqiu.gov.cn)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金账号”。(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8.异议和投诉渠道
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线上异议操作流程请参考2021年6月16日发布的通知公告《关于开通项目在线质疑/异议或投诉处理功能的通知》。
9.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商丘通建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商丘市凯旋路与民主路交叉口往北50米路东旺角步行街综合楼1号楼3层02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02630668
代理机构:中铁城投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玉兰街17号6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话:13037586901
监督单位: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商丘市睢阳区神火大道南段116号
电话:0370-3390896
中铁城投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5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