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
2026-2027年度青岛平度片区沥青、水泥稳定碎石框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14SZ-WZ-2026-026
1.招标条件
现对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青岛平度片区所属各单位2026-2027年度【沥青、水泥稳定碎石】进行框架框架选商招标采购,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入有价格、服务优势的投标人,诚邀有意向的投标人参与。
本次框架采购依托青岛兴平热电城区供热管网系统优化项目进行,青岛兴平热电城区供热管网系统优化项目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601-370283-04-01-935280。项目建设单位为平度市新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平度同和分公司青岛兴平热电城区供热管网系统优化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招标人所需沥青、水泥稳定碎石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基于兴平热电1×5万千瓦供热机组项目的建设进度、城市发展规划和区域用热需求,一是在福州路与长江路、广州路与深圳路等道路及关键节点构建环状供热管网,提升系统运行稳定性;二是规划在青岛路与广州路等路段新建供热管道;三是为沙戈庄片区周边和人才小镇、人才嘉苑及周边实施高温水配套。全面实现兴平热电供热区域环网运行,同时与金泉供热区域实现互联互通。合同施工计划工期:975日历天。合同工程费:人民币:187152290.00 元。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市政公司框架招标采购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沥青、水泥稳定碎石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注册资金300万以上,自身具有沥青、水泥稳定碎石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供应商应为合法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根据情况自行修改),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2024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成立的)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招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须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至今招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单个业绩不少于300万元。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合作业绩优先提供。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成立的)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招标物资生产厂家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2024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链接])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或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销售代理证明(根据物资品类合理制定),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根据物资品类合理制定),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招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链接])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9时30分。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链接])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链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5.3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5.5获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投标人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链接])自行申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命名为“投标人名称-包件号”。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3日9时30分。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链接]),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开标
7.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6年11月15日9时30分至11时30分。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链接])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
(2)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链接])
8.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平度同和分公司青岛兴平热电城区供热管网系统优化项目经理部联系人:韩广宁18661726269
10.2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250号
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李航 电话:18404983820 邮箱:1789912408@[链接]标书费发票开具和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李航 电话:18404983820
铁建云链平台技术支持:400-6296-888 2026年10月13日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根据物资品类设定)
序号 | 采购人名称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需求数量 | 执行标准 | 备注 | 招标文件售价 (元) | 投标保证金 (元) |
1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平度同和分公司青岛兴平热电城区供热管网系统优化项目经理部 | 01 | 沥青 | AC-20c | 吨 | 20000 | CJJ1-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 1000 | 50000 | |
2 | 01 | 沥青 | AC-13C(SBS改性) | 吨 | 13000 | CJJ1-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 ||||
3 | 01 | 水泥稳定碎石 | 5%(水泥含量) | 吨 | 120000 | CJJ1-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
收款账户: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平度同和分公司青岛兴平供热管网项目部
收款账号:99011231014074683469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开户行号:301100000120
不予退款情况说明: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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