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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澜街道大富社区大富工业区一宗约15000平方米空地租赁 项目单一来源谈判邀请书

深圳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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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JC1Z2505295项目名称观澜街道大富社区大富工业区一宗约15000平方米空地租赁项目
起始日期2025年07月05日 00时00分00秒结束日期2025年07月09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未租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硅谷动力数码产业园
面积/数量15000.00平方米权属情况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其他类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允许部分分租,不允许整体转租。出租期102月(8年6个月)
响应有效期90个自然日免租期6个月
租金是否含税签订合同期限《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
招租底价7元/平方米/月租金的递增本项目租赁合同期内每三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5%,租赁期限内共递增两次,即第四年度开始月租金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递增5%,第七年度开始月租金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递增5%
租金支付方式月付资产用途限定其他(停车场、充电站、夜市的经营等)
履约条件1.土地用途要求:承租方承租后不得变更租赁空地用途。

2.使用要求

(1)合法使用:本租赁项目内严禁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及活动,如有违反,出租方可立即无条件收回租赁物,所有损失和法律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2)环保使用:承租方不得在本租赁项目从事涉及粉尘、喷油、危险化学品生产、电镀、电池、珍珠棉、泡沫、家私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行业。

(3)安全使用:租赁期间承租方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承租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需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义务。建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及相关台账,成立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自行配备义务消防队,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若安全检查不合格,且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整改达标,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所有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3.依法经营要求: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依法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租人。

4.装修要求及说明:因户外广告等产生的安全管理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此外,房屋装修图纸(包括户外广告等)须经物业管理处及相关部门审查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因户外广告等产生的安全管理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5.费用及支付要求: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6.合同签订要求及说明:按出租方的规范文本内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注:通过“意向登记审查”的意向承租人视为“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将由交易实施机构定向发出邀请通知参与。未能通过“意向登记审查”的意向承租人视为“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交易实施机构有权选择通过发布公告或定向发出书面通知的方式向未通过“意向登记审查”的意向承租人通知结果。
其他补充说明根据《关于加强深圳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深圳市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3号)《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体企业要素交易操作服务指引(试行)》(深交易〔2023〕37号)等有关规定,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受深圳市库坑股份合作公司委托,对该集体空地通过意向征集的方式引进承租人,现诚邀意向承租人参加本项目的意向登记,以下为相关信息补充。

一、招租项目基本信息补充:

(一)建筑状况

本租赁项目为约15000平方米空地,地上有大型乔木、小型灌木、杂草,土地未经平整。

(二)规划建设手续情况

房产证:无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

(三)消防手续情况

主体消防:无

(四)抵押、查封情况:无

(五)空地其他情况:意向承租人报名前应自行踏勘场地,本租赁项目计租面积为15000平方米,承租人后期不得以实际面积不足15000平方米为由要求出租方减少租金、经济补偿或者解除租赁合同等。

(六)计算租金面积

15000平方米

(七)租金递增情况:

本项目租赁合同期内每三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5%,租赁期限内共递增两次,即第四年度开始月租金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递增5%,第七年度开始月租金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递增5%。

(八)是否允许联合体承租:否

(九)是否允许转租、分租:允许部分分租,不允许整体转租。

意向承租人登记方式和时间:

1.意向登记方式:线上登录阳光租赁平台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2.登记(报名)操作:意向承租人如确定参加意向登记,首先要在深圳阳光租赁平台网站办理登记(报名),方法为进入深圳阳光租赁平台网站(https://rent.szexgrp.com/),选择“项目中心”,选择意向项目的“项目详情”点击【立即报名】;如果是未注册为用户,请访问深圳阳光租赁平台网站(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register),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意向登记。

3.逾期未上传意向登记材料,本交易实施机构不予受理。

(二)询问、澄清和异议

1.询问事项:意向承租人应充分知悉:“提出交易文件澄清或答疑要求”不等同于“对交易文件提出异议”,如认为本招租公告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在公告期内采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交易实施机构提出。

2.澄清事项:出租方或交易实施机构对已发出的交易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公告截止时间至少1日前通过网站公布,不足1日的,将顺延公告截止时间。

3.异议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异议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异议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具体流程以《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体企业要素交易操作服务指引(试行)》(深交易〔2023〕37号)为准。

(三)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意向登记前,意向承租人可自行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意向承租人是否查看标的,意向承租人参与意向登记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

(四)交易服务费

1.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收费标准为按首年月租金*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 1%(孰低原则)收取,由中标(成交)人支付;

2.中标(成交)人应在交易结果公告期满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付款通知书》向交易实施机构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中标(成交)人支付交易服务费后,由交易实施机构向成交人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人根据《中标/成交通知书》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若中标(成交)人不按要求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实施机构有权在中标(成交)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足额扣取交易服务费。

(五)交易保证金

1.本项目交易保证金采取线上登录阳光租赁平台交纳;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意向承租人,必须在公告时间截止前,将交易保证金21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交纳到本公告指定账户,交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交纳或未足额交纳、交纳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本交易实施机构不予受理其登记;

3.进行交易保证金转账时,应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付款账户必须为意向承租人自身对公账户;

4.汇款必须一次足额汇入,不能把保证金拆分成多笔分次汇入,因保证金未足额交纳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5.中标(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在中标(成交)人向本交易实施机构提交已签署的租赁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无息原路退回。

未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不作为有效承租方。未中标(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由业务系统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自动原渠道退付。

备注:如果出现意向承租人更名、账户信息有误、账户注销等特殊情况的,需补充相关书面文件另行发起退付。

6.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实施机构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

(3)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4)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5)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6)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7.交易保证金被扣除的风险提示:

意向承租方须充分知悉,征集公告期满后,若成为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须按照后续邀请投标或谈判邀请公告要求,参与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若未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投标或应答的,出租方或交易实施机构有权扣除交易保证金。

四、其他

1、空地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应对上述空地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2、中标方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起3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所缴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重新出租空地,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首年两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或中标价计算)。履约保证金须待租赁合同到期且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条款后,方可不计利息退还。水费根据实际产生自行向有关单位缴纳
电费根据实际产生自行向有关单位缴纳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单一来源谈判

项目日程

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7月10日 15时00分00秒评审开始时间2025年07月10日 15时02分00秒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0日 15时00分00秒答疑/澄清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9日 18时00分00秒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7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社区大和路288号宝观城锦鲤大厦办公楼22楼
联系人黄工联系方式0755-23332589

出租方信息

名称深圳市库坑股份合作公司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1.交易依据说明: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根据《关于加强深圳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深圳市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3号)、《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体企业要素交易操作服务指引(试行)》(深交易〔2023〕3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2.出租条件说明: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空地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空地是指集体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空地。

3.标的物瑕疵风险说明:意向承租人意向登记前应充分了解租赁项目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人自愿参加空地承租意向登记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风险提醒:由于历史遗留原因,承租方中标后在使用过程中因标的物瑕疵问题(如无法办理消防证等证件或者相关手续审批不通过等)而造成无法正常使用或经济损失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及经济补偿。

4.消防手续说明:承租人需完成本租赁项目消防手续,并由承租人承担费用,参加空地招租意向登记的承租人不得以租赁空地消防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5.合规经营风险说明:承租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人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6.不可抗力风险说明:若空地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征收征用,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征用或城市更新等不可抗力造成承租人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7.水电设施风险说明: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人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8.违约事项说明:成交人应在发出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重新出租空地,无需对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

9.租赁面积事项说明:意向承租人应充分对出租的空地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空地按现状进行出租,空地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空地的成交租金金额。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空地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龙华区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空地承租的, 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招租人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0.交易平台免责声明:因上述空地权属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集体企业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空地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平台无关。

13.签字或盖章要求:单位章指意向承租人经备案的公章,不得采用“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替代。按照意向登记材料要求,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应予以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签字应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

14.响应有效期:从意向承租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日历天)内有效,如意向承租人被确认为中标(或成交)人,该有效期将延至租赁合同执行期满日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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