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编号:SNXYGG202507050012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湖南良田水泥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7年度-良田水泥-助磨剂-公开询比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S25120250703000008
采购内容和范围:1、本次寻源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寻源,报名单位需按照资格预审条件要求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及邮寄小磨试验样品(提供不少于1500 ml样品,邮寄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良田镇麦田村三组湖南良田水泥有限公司,收件人:黄彦伟18974617266)
2、通过报名单位在投标报价截止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中标单位后续签订合同后需缴纳中标金额的5%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名:湖南良田水泥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香雪路支行,银行账号:43050170363600001001)3、本单采用综合成本最低的方式推选中标单位,即根据我司测算综合收益最高的单位为中标单位,第二高的为候选中标单位。4、其它说明:(1)、不缴纳、不足额缴纳、超时缴纳等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截止开标后,投标单位无故撤销投标或报价文件、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入围资格或谋取中标等不良行为,我司有权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或按照淘汰/列入黑名单等管理措施进行严格考核。(3)、否决投标情形:本项目不接受列入华润建材科技公司黑名单的投标人及在黑名单禁止合作期内其法定代表人再注册的公司,上诉情形单位如参与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是否采用费率寻源: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限制投标情形的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报价,且在采购活动的任何环节(含合同履约阶段)一经发现,则所相关的供应商投标/报价无效且我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限制投标情形的定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前述单位负责人,主要包括两类人员,一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也称法人代表),即是指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公司制的董事长、国家机关的最高行政官员等;二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即是指依法代表非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等。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依法经营,并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需上传营业执照)2. 安全要求:投标人必须认可并承诺满足招标人的供应商安全预评价标准并签订《安全承诺书》,供应商安全预评价表详见附件。响应安全目标,提供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安全目标详见附件(提供安全目标承诺函和相关证明材料)3. 业绩要求:3年内有两份及以上同类型业绩(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4. 自主研发要求:报名单位需具有独立的研发能力,有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技术人员、研发人员证书等证明材料)5. 廉洁合规承诺书:投标单位需上传盖章版廉洁合规承诺书6. 提供小磨样品:除满足资格预审前6条外,投标单位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前,按采购试验方案(详见附件)提供小磨样品,采购方依据小磨试验结果,选取前4名确定为资格预审通过单位。(本项需提供小磨试验样品)(提供不少于1500 ml样品,邮寄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良田镇麦田村三组湖南良田水泥有限公司,收件人:黄彦伟18974617266)三、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在华润守正采购交易平台发布,不再另行线下提供纸质文件,凡有意参与者请自行登录守正平台查看和下载。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_ 2025-07-11 11:00:00 __(北京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和内容:申请人应根据上述资格要求逐项提供证明资料(扫描件),并对提供的证明资料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方式: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华润守正采购交易平台提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提交将被拒收。若采购人要求线下提供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按相关要求提供。
资格预审项目将通过华润守正采购交易平台向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彦伟
电话:18974617266
邮箱:huangyanwei6@cr-bmt.com
六、答疑澄清、通知
答疑澄清、通知等文件一经在华润守正采购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已发放给相应供应商(发放时间即为发出时间),请随时关注华润守正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并及时查阅和处理。
七、服务费交纳
本项目向成交人收取服务费,供应商收到预成交通知书和服务费交款通知书10日内,向平台运营方(华润守正招标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发送成交通知书。平台运营方在收到服务费后向成交人开具服务费发票。
收费标准:项目总成交金额<50万元的采购项目,免收服务费。项目总成交金额≥50万元的采购项目,按成交金额的0.15%向成交人收取(金额四舍五入,精确到分)。单项目总收费封顶100000元。其他说明:(1)总价采购,收费基数为成交金额;单价、费率采购,收费基数为预算金额。(2)单项目存在多个成交人情形的,按总成交金额计算收费总额,各成交人按成交比例分摊;项目总成交金额50万以上,但单个成交人成交金额少于50万仍按比例收取服务费。退款说明:成交通知书发布后,平台提供相关服务已完成,成交人已交纳服务费不予退还。多成交人服务费收取示例:以某项目总成交金额100万为例,A、B、C多成交人情形,总服务费为0.15万,供应商A成交金额为50万,A服务费为0.075万;供应商B成交金额为30万,B服务费为0.045万;供应商C成交金额为20万,C服务费为0.03万。八、其它事项
1.本公告在华润守正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szecp.com.cn/)上公开发布。
2.本项目采购通过守正平台线上进行,供应商需注册华润守正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平台进行响应文件的递交或报价,具体操作步骤可查阅网站首页帮助中心的操作手册,也可以联系守正客服。
3.如对采购项目有异议,请登录华润守正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菜单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