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价项目:免洗泡沫外科手消液
二、比价编号:JYCG-DECL-2026-43231
三、项目总预算金额:12600元
四、项目数量:60瓶
五、比价方式:最低价法
六、成交确定方式:由比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报名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另行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注:供应商若提供虚假资料,一旦被查实,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供应资格、列入不良行为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院任何采购项目的处罚。
八、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和目标:
本项目采购免洗泡沫外科手消液,用于手术人员术前外科手消毒及临床科室日常手卫生,无需流动水冲洗即可完成外科手消毒,有效杀灭手部细菌并保持长效抑菌,满足《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WS/T 313)要求,降低手术部位感染风险。产品应为泡沫剂型、出液顺畅、易于涂布,配方温和对皮肤无刺激,出液系统便于无菌操作、避免二次污染(具体技术指标详见下文“技术、服务要求与商务要求”部分),保障临床供应连续稳定、质量可靠。
九、技术及商务要求:
(一)服务及技术要求:
1.规格1L/瓶(瓶装),葡萄糖酸氯己定含量10.8g/L—13.2g/L,乙醇含量30%—40%(v/v),配方含皮肤护理成分、对皮肤无刺激性,按《消毒技术规范》或产品备案技术要求检测、抑菌有效时间不低于6小时,出液系统应保证取液过程手部不接触出液口、可有效避免使用中的二次污染(可采用无菌真空出液系统或相当于的其他密封防污染出液结构),泡沫剂型、出液顺畅且易于均匀涂布;其中皮肤护理成分的刺激性指标和抑菌有效时间指标,须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备案技术要求)予以证明。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可以续签一次,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合同期间如遇政府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或深圳市、区组织集中招标采购,该合同自动失效。),供应商按我院需求送货,不超过最大采购年用量。
3.报价方式:
3.1.报价使用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2.报名单位所报价格为含税、配送商费用等的全包价。
3.3.报名单位的报价不得高于区域内(深圳市南山区)最低成交价。
3.4.对于已经在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区医院供货的产品,报价不得高于现供货价。
3.5.本次成交价格为合同(协议)执行价格,如遇该产品在区域内任何医院价格调整低于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区医院采购价时,应第一时间提供最新调价,并及时到医院采购部门更新备案。
3.6.为防止出现恶意扰乱采购程序的报价,报名单位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或明显低于成本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处理。
4.付款方式:按月结算,具体方式由供需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5.质量保证:
5.1.报名单位需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耗材或试剂包装,耗材或试剂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并适宜深圳的气候条件。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报名单位承担。
5.2.采购人有权检验或测试耗材或试剂,以确认耗材或试剂是否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如果发现所交耗材或试剂与报名文件中所承诺的不符或存在质量、技术缺陷等, 采购人可以拒绝接收该货物,报名单位应在3天内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措施,以满足规格的要求,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报名单位承担。
5.3.对于影响耗材或试剂正常使用的必要组成部分,报名单位应提供并在报名文件中明确列出。
5.4.报名单位应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配置清单、产品说明书、操作手册、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等,所有外文资料须提供中文译本。文件应随货物一并交付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6.售后服务要求
6.1.耗材或试剂出现问题时,2 小时内电话沟通,需上门服务的,24 小时内到达现场。
6.2.报名单位报名时所提供的耗材或试剂如在实际供货时已经停产,应按原价提供更优质的耗材或试剂。
6.3.培训:成交供应商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免费对采购单位指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及指导。
6.4.卖方应按其报名文件中的承诺,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
7.验收及相关技术文件、资料
7.1.耗材或试剂外观清洁,产品包装上(包括大包装、小包装等)需附有以下所列各项国家规定的中文标识:
(1)耗材或试剂名称、型号、规格;
(2)生产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联系方式;
(3)耗材或试剂注册证号、生产许可证号;
(4)耗材或试剂标准编号;
(5)耗材或试剂生产日期或批(编)号、有效期限。
7.2.所有耗材或试剂在开封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说明书相符。如有破损,应无条件退换。
7.3.耗材或试剂符合遴选文件技术规格参数的要求,具备产品合格证,性能满足要求。
8.运输要求:
8.1.报名单位负责将耗材或试剂安全无损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承担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关税、增值税和进口代理等费用。
8.2.耗材或试剂运输温度须符合耗材或试剂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低温、冷藏设施设备运输和贮存,并提供运输冷链监控温度记录(提供成交供应商或配送商相关配送设备设施验证报告)。
9.质量及知识产权要求
9.1.报名单位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报名单位保证所提供软件的合法性,所发生的任何知识产权纠纷与采购人无关。
9.2.采购人购买产品后,有权对该产品与其他设备进行配套、整合或适当改进,而免受侵犯专利权的起诉。
10.违约责任
10.1.如报名单位未按照报名文件中承诺的时间交货或提供服务,报名单位应承担延期交货和延期服务的违约责任,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实际经济损失超出履约保证金额,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0.2.报名单位所提供耗材或试剂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技术参数等方面不能实质性满足遴选文件要约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报名单位向采购人偿付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十(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违约金;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由主管部门对成交人进行处罚。
10.3.报名单位不能交付耗材或试剂的,报名单位向采购人偿付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违约金;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由主管部门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罚。
10.4.报名单位逾期未交耗材或试剂的,报名单位向采购人每日偿付设备款千分之十(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违约金。报名单位超过交货期限十日仍未交货,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十、报名时间
(一)报名起始时间:2026年10月14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确认供应商时间
(一)确认供应商时间:2026年10月19日12时00分后(北京时间)
(二)确认地点: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区医院
十二、异议/咨询、答复/澄清时间
(一)异议/咨询时间:2026年10月14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至2026年10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二)答复/澄清时间:2026年10月14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至2026年10月19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三、其他补充事项
- 供应商如认为公告使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公告进行质疑的,应在异议/咨询期内向我院党政办公室(招采)递交书面质疑函。
- 我院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成交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 报名供应商需在平台“统一用户中心”自行注册。
- 登录网址:[链接]#/login
- 供应商可于2026年10月14日起至2026年10月16日,每日8: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完成报名提交。本次报名统一通过指定WPS表单通道办理,报名提交渠道以此链接为准:[链接],请在该表单页面完整填写对应信息后提交,即可完成报名流程。
- 报名文件:请将“供应商资质要求”内所需提供的资质扫描件、报价单(格式自拟)及履约承诺函(见附件)等全部已盖章的报名材料扫描件整合为单个PDF格式,在表单对应板块上传。
- 所有项目相关咨询事宜,请添加指定QQ号3168843857对接处理。添加好友时的验证消息务必备注清楚您所报名的项目名称,未按要求备注将无法通过好友验证。请勿通过微信渠道联系,所有报名及咨询相关业务均统一通过上述指定QQ渠道对接。
-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各单项预算单价及总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报价须包含货物价款、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 本项目所有技术及商务要求均为不可偏离项,不满足要求的,将按报名无效处理。
十四、网站及媒体发布
(一)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区医院网站
([链接])
(二)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链接])
(三)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网站
([链接])
重要提示:供应商有义务在交易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交易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供应商。
十五、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区医院
(二)联系人:林工
(三)联系方式:19925235756
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区医院
党政办公室(招采)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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