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公安数据大脑及全息指挥作战平台项目-前端感知设备标段一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清河县公安数据大脑及全息指挥作战平台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清批审[2025]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河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2.1.2建设内容:清河县域内安装智能监控单元、高清抓拍单元等施工内容。2.1.3质量标准: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2.1.4工期:50日历天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该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1.2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08 00:00至2025-07-1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7-31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上发布。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商务标与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为暗标,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实现评审专家“盲评”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清河县公安局联系人:潘秀焕,受理电话:0319-8285238;河北云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鹏,受理电话:0319-8202518,邮箱:hbyczbdl@126.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清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9-8166852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清河县公安数据大脑及全息指挥作战平台项目-前端感知设备标段一 | 中标人/中标供应商 | 3000 |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清河县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云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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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清河县长江西街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新兴东大街251号巨业大厦西楼1702室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潘秀焕 | 联系人: | 张鹏 |
电话: | 0319-8285238 | 电话: | 0319-8202518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网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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