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盐城开发区工挂[2025]04号 | |||||||||||||||||||||||||
经盐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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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宗地编号:G(开)20250401 建设内容: 投资强度:420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其他城市规划要求按江苏省和盐城开发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 |||||||||||||||||||||||||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挂牌出让文件中约定禁止参加的,以及列入政府部门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以外,均可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 |||||||||||||||||||||||||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07月08日至2025年07月27日,到盐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 |||||||||||||||||||||||||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盐城开发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223.68.139.26:8199/portal/index)(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5年07月28日起至2025年08月04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04日16时。 |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盐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宗地编号:G(开)20250401 报名时间:2025年07月28日 09时00分 至2025年08月04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07月28日 09时00分 至2025年08月04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5年07月28日9时 至2025年08月06日16时。 |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方不统一组织。3、土地出让价款中不包含宗地各项行政规费及土地契税。4、挂牌交易时间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继续竞价的,转入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5、竞得人需执行盐城市规划、建设等部门对规划、建筑方面的所有规定要求。挂牌地块周围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地表高度以现状为准。竞得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6、在成交之日起15日内,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付清全部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后2个月内交付土地。竞得人需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到环保、发改委(外经局)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申请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江苏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试行)》规定,办理环评、项目审批(或核准)文件的时限为:(1)由国家生态环境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审批、核准的工业项目,时限为12个月,情况特殊的,由省自然资源厅会省有关部门确定;(2)由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省级投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核准的工业项目,时限为9个月;(3)由市、县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由市、县级投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核准的工业项目,时限为6个月。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竞得人未能在以上时限内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工业项目审批、核准文件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然终止,所支付的保证金按50%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 |||||||||||||||||||||||||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江路18号 联 系 人:卞先生 联系电话:0515-68821511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7月0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