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招采通
全国 [切换]

芦溪县花柳陂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公开招标 2026年09月18日

信息中“***”为隐藏内容,仅对招采通会员用户开放,微信扫描右侧小程序码查看完整内容

数据来源互联网公开信息,如涉及信息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平台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处理!联系邮箱:cailifangshuke@163.com。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芦溪县花柳陂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以萍发改审字[2024]280号、萍水建管字[2026]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芦溪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芦溪县新泉乡新泉村境内、袁河上

2.2招标规模:本次招标控制价14857196.01元。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及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2.6招标内容:由现有49.6m长液压翻板闸改造为闸坝结合型式,其中固定溢流坝长7.98m,水闸段长44.02m,水闸共设5孔,每孔宽度7m,闸门挡水高度2.7m,闸坝总宽度52m。顺水流方向长度13.0m,闸顶高程266.40m,闸室堰顶高程260.50m。闸门采用平面钢闸门,双吊点卷扬式启闭机启闭。整治灌溉渠道长715m,上下游护岸长度共470m。(详见施工图设计范围及工程量清单)。

2.7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各投标企业需提供不进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承诺书(法人盖章和签字及公司公章),承诺内容包括本项目不进行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对存在集体恶意拉低报价(属于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企业,取消投标资格,并直接认定为围标串标,进行严肃处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

(8)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9)为遏制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三大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员工,需提供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缴纳“五险一金”有效证明(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医疗险、生育险、工伤险、失业险及公积金,如因各地政策原因部分保险合并实施的,应附有相关政策文件或证明材料,补缴的住房公积金材料不予认可);如拟派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合同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自动弃权。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者作无效投标处理。

(10)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造师的有关截图(含证书截图)及查询网址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截图(含证书截图)的或建造师数量不满足的(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要求),否决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按虚假投标论处。投标人资质等级高于招标文件设定要求的,按相应资质等级核查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注:①投标人使用特级资质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核查标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50人以上。②投标人使用一级资质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核查标准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15人以上。③投标人使用二级资质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核查标准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1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列为“严重失信”或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链接])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前任意一天截图)。

3.2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链接])交易主体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网站清晰截图,否则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需进行现场答辩,投标人宜选派本单位具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按答辩会要求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笔试答辩,答辩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18日起至2026年10月09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链接])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0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 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投标有效期内,如中标候选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参与其他项目投标或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

7.3本次招标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职人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3]100号文件精神,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水行政监督部门将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7.4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且拟投入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项目实施期间,除发生不可抗力情形外,原则上不得更换。

7.5根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 ”执行。

7.6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人员、业绩(如有)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恶性竞争及扰乱招投标市场等行为,如有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已中标企业取消中标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处罚。

7.7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建办市〔2019〕50号)和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2020〕45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

7.8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支付使用根据赣水安监字【2018】35 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7.9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现场开标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各投标单位参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

7.10评标办法:《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

7.11如交易系统预警,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个计价软件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子文档;

(3)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信息相同;

(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等信息异常一致;

(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核查分析,发现实质性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存在两处以上错误内容一致;

7.12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芦溪县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监督。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投标单位对本项目提出异议的方式

(1)招标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芦溪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彭灏        联系电话:18397992392

联系地址:萍乡市芦溪县武功大道

(2)江西智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家琦     联系电话:13879935369

联系地址:萍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鼎鑫公园壹品18栋2单元902

(3)行政监督部门

芦溪县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799-7583011

(4)异议提出与答复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出后10天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即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的相关规定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按照“(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相关规定进行书面回复。

关注公众号
立方招采通全国招标网 全国政府采购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北京招采网
天津招采网
河北招采网
山西招采网
内蒙古招采网
辽宁招采网
吉林招采网
黑龙江招采网
上海招采网
江苏招采网
浙江招采网
安徽招采网
福建招采网
江西招采网
山东招采网
河南招采网
湖北招采网
湖南招采网
广东招采网
广西招采网
海南招采网
重庆招采网
四川招采网
贵州招采网
云南招采网
西藏招采网
陕西招采网
甘肃招采网
青海招采网
宁夏招采网
新疆招采网
台湾招采网
香港招采网
澳门招采网
点微信扫一扫点
使用招采通小程序,随时随地查看最新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