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19号楼技能培训中心改造工程 JSZC-320000-DFHX-C2026-002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10-27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DFHX-C2026-0021
项目名称:南通大学附属医院19号楼技能培训中心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357220.59元(含暂列金35000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该项目实施内容包含南通大学附属医院19号楼技能培训中心改造工程,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4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院方要求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或参加采购活动前三个月(不含参加采购活动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凭据:提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的凭据,如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个人所得税除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的凭据,如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如果供应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以说明其免税或无需缴纳的依据和情况)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同时提供①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③供应商与拟派项目负责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④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6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3.提供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无在建工程承诺(格式见附件)
4.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供应商须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见附件)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②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查询并存档)
8.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企业信息-施工企业-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供应商进行截图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10-27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链接])
五、开启
时间:2026-10-27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链接]“苏采云”系统在平台“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保证金执行。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详见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五、综合评分评审标准。
4.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5.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单位提出,由采购单位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他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代理机构提出。
6.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等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大学附属医院
单位地址:南通市崇川区西寺路20号
联系人:施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513-850520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北大街万科壹中心2401室
联系人:徐玲、徐毅惠
联系电话:0513-890007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玲、徐毅惠
电话:0513-890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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