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台前县公安局台前县北环电子警察、交通信号灯采购及县城区视频监控安装项目(三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pys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台财招标采购-2024-14
2.项目名称:台前县公安局台前县北环电子警察、交通信号灯采购及县城区视频监控安装项目(三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455000.00元
最高限价:3936153.3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E4109005080D04258001001 | 台前县公安局台前县北环电子警察、交通信号灯采购及县城区视频监控安装项目(三次) | 4455000.00 | 3936153.3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2标包划分:共1个标包;
5.3采购货物技术性能指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4核心产品:智能球型摄像机;
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6采购范围: 电子警察、交通信号灯采购及县城区视频监控 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售后保修(运行、维护、软件升级,如有)及其他相关伴随服务;
5.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5.8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5.9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10质保期:三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濮财购【2022】9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3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2.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并打印保存查询证明(投标人不再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地点: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sggzy.cn/)。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sggzy.cn/)凭企业CA证书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7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7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sggzy.cn/)同时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2.温馨提醒: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已增加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入口,各交易主体可以申请电子营业执照,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扫码登录交易平台参与濮阳市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手册见:https://puyang.zfcg.henan.gov.cn/puyang/content?infoId=1735615200032266&channelCode=H701001。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台前县公安局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纬六路16号
联系人:聂士舜
联系方式:138392961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八路14号院附19号216室
联系人:李德军
联系方式:15239337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德军
联系方式:15239337005
发布人:清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