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海锦城小区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海锦城小区施工已由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冀沧开审批字[2026]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沧海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市沧海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980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65082.42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57793.7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22780.46平方米(包括12栋住宅117041.31平方米,商业用房1202.63平方米,幼儿园1605.48平方米,配套公建2631.22平方米等),地下建筑面积35013.32平方米。地上建筑部分中,装配式建筑面积为25453.66平方米,占地上建筑面积比例约20%。项目容积率为2.193,建筑密度为18.34%,绿化率为37.67%。共建设12栋住宅楼(9栋18层,3栋16层),1所幼儿园(3层),2栋商业用房(1层),2栋配套服务用房(1栋2层,1栋3层)。本次招标仅限于2#3#5#7#8#11#12#楼及小区内道路、配套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建筑面积:104816.6平方米,建设地点:沧州经济开发区开曙街以东、海河东路以北。 ??2.2招标范围:沧海锦城小区2#3#5#7#8#11#12#楼施工及小区内道路、配套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建筑面积:104816.6平方米。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5480.645063 万元。2.3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合格 。2.5其他: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乙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提供近期养老保险,?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信誉要求:(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没有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其他要求:(8)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不少于4 个; 。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 3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10-13 09:00至2026-10-20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链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11-03 09:15,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链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形式,(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差额定率累进法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计算代理服务费的49%收取。该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3)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付费主体:潜在投标人;收费金额:不收取费用。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链接])向 沧州市沧海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或沧州贤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薄磊、魏秀然 ,联系电话: 0317-3090171、0317-5305675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 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7-3092024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付费主体:潜在投标人;收费金额:不收取费用。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沧州市沧海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沧州贤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沧州经济开发区经九路 | 地址: | 沧州市运河区士林府第小区 |
| 邮编: | 061007 | 邮编: | 061000 |
| 联系人: | 薄磊 | 项目负责人: | 魏秀然 |
| 电话: | 0317-3090171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7-5305675 |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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