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城区供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定市徐水区城区供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 已由
徐水区行政审批局以
《徐水区行政审批局关于保定市徐水区城区供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核准的批复》(徐行审经核[2024]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定玖利徐热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占比100% ,财政资金占比 0%
,招标人为
保定玖利徐热力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本项目总投资
7076.74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5054.18
万元,建设规模:新建一座燃气供热站,装机容量为3台29MW燃气锅炉。同时建设消防、道路、围墙等配套设施,及供热站至市政供热主管网的管道。并在供热站内设置供热调度中心,建设供热客户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和热力站运行监管系统(注:本工程燃气锅炉装机容量为两用一备,本次招标范围为两台燃气锅炉,备用燃气锅炉本体及安装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但应预留相应安装条件),建设地点:保定市徐水区057乡道以东,污水处理厂二期西北角。
2、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3
、质量标准:设计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工程所在地的地方现行有效的规范和标准。工程、设备的质量标准:合格,并满足该项目项目申请报告中的目标。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的工程内容为:新建一座燃气供热站,装机容量为2台29MW燃气锅炉,并为备用燃气锅炉预留相应安装条件。同时建设消防、道路、围墙等配套设施,及供热站至市政供热主管网的管道。并在供热站内设置供热调度中心,建设供热客户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和热力站运行监管系统。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的设计、采购、施工,以及配合甲方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手续、施工许可证手续及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5152.34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
、具备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B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设计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资质。
3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4
、自
2020 年 7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一项市政工程类的新建或改建或扩建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施工业绩)业绩;
3.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具备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以上任一执业资格;(2)近五年(自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担任过一项市政工程类的新建或改建或扩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在施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可兼任,但应具备相应资格条件;(5)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2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1)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在施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2)市政工程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在施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电子智能化工程施工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在施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4
、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
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最少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的信息为准);
3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2)投标人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6 个; 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07 09:00 至 2025-07-14 17:00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bidding.com/)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szj.hebei.gov.cn/hbggfwpt/)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7-3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3)省域内远程异地评标。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苗军锋、孙贺、李震 ,联系电话:0312-590026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保定市徐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2-8670712
电子邮箱:xszhaobiaoban@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保定市徐水区城区供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 | 投标人/供应商 | 5000 |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保定玖利徐热力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政府大院西楼5层501室 | 地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2层 |
邮编: | 07255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李培尧 | 联系人: | 苗军锋、孙贺、李震 |
电话: | 18231215640 | 电话: | 18633271010、0312-5900266 |
传真: | 无 | 传真: | 0312-5900266 |
电子邮件: | 无 | 电子邮件: | rhahbd@126.com |
网址: | 无 | 网址: | http://www.ruihepm.com |
开户银行: | 无 | 开户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建设南大街支行 |
账号: | 无 | 账号: | 6960488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