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5-441821-04-01-948459 | ||
投资项目名称 | 佛冈县水头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佛冈县水头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勘察 | ||
标段(包)名称 | 佛冈县水头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勘察 | ||
公示名称 | 佛冈县水头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勘察-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5年7月7日 | ||
评标情况 | |||
推荐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单位 | 广东卓智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 | 中设建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投标下浮率(%) | 3.75% | 4.30% | 2.60% |
商务得分(A) | 30.00 | 19.00 | 12.00 |
技术得分(B) | 35.36 | 33.26 | 29.04 |
经济得分(C) | 29.98 | 29.92 | 29.81 |
综合得分(A+B+C) | 95.34 | 82.18 | 70.85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注册证书编号 | 丘雨生20204402674 | 杨柳20215200424 | 战荫宝20212200568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广东卓智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3.75% | ||
质量承诺 |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勘察、初步设计工期为30个日历天。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备注:本项目工期不含招标人将项目建筑方案提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审批的时间)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丘雨生 | 资质资格 | 一级注册建筑师:20204402674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A14405904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A144059043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详见公示的投标文件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4.30% | ||
质量承诺 |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勘察、初步设计工期为30个日历天。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备注:本项目工期不含招标人将项目建筑方案提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审批的时间)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杨柳 | 资质资格 | 一级注册建筑师:20215200424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A152007610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B352007614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详见公示的投标文件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设建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2.60% | ||
质量承诺 |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勘察、初步设计工期为30个日历天。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备注:本项目工期不含招标人将项目建筑方案提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审批的时间)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战荫宝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一级注册建筑师:20212200568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A122011001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B222015022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详见公示投标文件 | ||
异议受理部门 | 佛冈县德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13413503432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佛冈县自然资源局 | ||
联系地址 | 佛冈县石角镇解放路51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7月8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5年7月11日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五十四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