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宜宾高新区绿色低碳储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叙发改基础产业〔2025〕36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金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和拟发行专项债券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宜宾金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由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叙发改基础产业〔2025〕36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建设地点:宜宾储能产业园区。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占地约109亩,其中主要新建约9.5万平方米绿色环保型高标准厂房;并配套建设园区内停车场(包含100个停车位、30个新能源充电桩);并建设园区内配套道路约1.85公里及给排水管网2.46千米、电力管线3.2千米等附属基础设施。本次建设内容为:建设总建筑面积17556.71平方米的厂房和配套设施,其中1#厂房建筑面积13620.6平方米、2#仓库779.24平方米、3#配套用房2666.43平方米、4#配套用房490.44平方米。(以实际完成量为准)2.3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服务期+缺陷责任期阶段服务期(自监理人员正式进场之日起至完成结算审核之日止<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阶段服务期:自施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施工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工期。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含设计变更)的全过程监理以及施工期延长、缺陷责任期、配合工程结算审计等监理服。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建筑安装工程费不低于6000万元的监理业绩。注:1.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正在施工业绩合同协议书签署时间不得早于2022年1月1日。2.已完成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 无业绩要求。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3.2本次招标 ☐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07 23:00 至 2025-07-14 23: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7-28 09:00。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