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宁河区看守所、拘留所、武警中队营房和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中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新能源管理供暖项目 (项目编号:2026XYGL-ZCGK-003)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10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项目概况 宁河区看守所、拘留所、武警中队营房和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中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新能源管理供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西青区西营门街芥园西道382号1982青创公园 A20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XYGL-ZCGK-003 项目名称:宁河区看守所、拘留所、武警中队营房和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中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新能源管理供暖项目 预算金额:770.0万元 最高限价:77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的价格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4)提供2026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项目评审结束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0日到 2026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西营门街芥园西道382号1982青创公园 A202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提前联系项目负责人,并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0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西营门街芥园西道382号1982青创公园 A20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新华道9号 联系方式:022695931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鑫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西营门街芥园西道382号1982青创公园 A202 联系方式:022-88376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华春、丁亚楠、董岱 电 话:022-88376888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市鑫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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