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001]FJSH[DY]2025001
二、项目名称: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校外学生公寓租赁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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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顺邦房屋租赁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期九号东路6号检修车间第二层 | 12,935,988.00元 | 校外学生公寓租赁(总价):12935988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校外学生公寓租赁):
服务类(福州顺邦房屋租赁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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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房屋租赁服务 | 房屋租赁 | 房屋租赁 |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校外学生公寓租赁项目 | 基本要求:简装,墙面、地面使用防潮防滑材质,各项装修材料符合相关行业环保标准,供应商须承诺交付使用时能提供第三方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合格证书。水电、排水系统正常,照明设备正常,修缮改造要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保房屋的安全。成交人需保障租期内的房屋质量(如出现墙体渗水、管道问题、线路问题等,由成交人自行承担维修费用。) | 租赁时间:36个月(以2025年9月至2028年8月31日计算)。 | 年 | 2025年9月15日前交付采购人使用。 | 12,935,988.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吕少卿 、吴利军 |
评审专家: | 叶建良 、黄亚灵 、林萍 、胡腾旭 、周金聪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A)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500-1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45%;1000-5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25%;本项目按照以上收费标准的70%计取。(B) 成交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以转帐、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人缴纳中标服务费。以下账户仅用于交纳代理服务费:开户名: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湖东支行,帐号:118060100 10001374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校外学生公寓租赁:5.378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学院路8号
联系方式:38268056/38268048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层、5层
联系方式:156598924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铮、晏静、李小琴
电话:15659892409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