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320100FB00768 | |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南京民政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其出租金谷创客空间·和燕荟项目232㎡房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1. 项目概述 | |
1.1 出租方: 南京民政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
1.2 标的名称: 金谷创客空间·和燕荟项目232㎡房产 | |
1.3 挂牌起止日期: | 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18日 |
1.4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 |
1.5 交易方式: | |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 |
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
2.1 坐落位置: 南京市鼓楼区和燕路23号 | |
2.2 有无房产证: 有 | |
2.3 建筑面积(㎡): 232.00(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 |
2.4 建筑年代: 1993年 | |
2.5 出租用途: 商业 | |
2.6 附属设施: 水、电、消防齐全。 | |
2.7 招租业态: 商业 | |
2.8 其他说明: | |
(1)楼层:三层,共六层。 (2)装修程度:简装。 (3)目前租赁状态:空置。 | |
3.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 |
3.1 租金价格(万元/年): 10.5800 | |
3.2 租期(月): 36个月 (免租期2个月) | |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半年付(先付后用) | |
3.4 租赁押金(万元):1.76 | |
4. 对承租方的要求: |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登记,具有履行房屋租赁合同能力且资信情况良好的法人(及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或依法登记,具有履行房屋租赁合同能力且资信情况良好的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有履行房屋租赁合同能力、资信情况良好的自然人。 (1)法人(及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报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上述证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2)个体工商户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经营者身份证,上述证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并签字确认。经营者在银行开具的1个年度内资金流水(原件)、信用证明原件(打印时间须在报名起始日期前一周至报名截止时间内)。 (3)自然人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自然人在银行开具的1个年度内资金流水(原件)、信用证明原件(打印时间须在报名起始日期前一周至报名截止时间内)。 2.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须符合业态经营要求,不得经营重油烟餐饮(不得使用燃气、液化气)、废品回收业态,同时不得经营存在严重污染、噪音或安全隐患问题的业态。 3.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招租前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本标的的所有状况,一旦报名,视为对房屋的权属、面积、设施、水、电、相邻关系、环保、消防、经营环境等情况均无异议。 4.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内,需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逾期或拒绝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 | |
5. 其他要求: | |
(1)租金增长方式:前两年不变,第三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5%。 (2)本次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不拆零。 | |
6. 其他说明 | |
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
7. 出租方联系方式 | |
联系单位:南京民政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张鹭鸶 | |
联系电话: 18936899010 | |
联系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和燕路23号 | |
8.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 |
联系单位:南京新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马松 | |
联系电话:83114592 | |
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