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酒泉市生态环境祁连山片区监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二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03日 08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ZFCG-2026-0048
项目名称:酒泉市生态环境祁连山片区监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二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28,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酒泉市生态环境祁连山片区监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二期)一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95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 开展酒泉市生态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动态监测,完成全域矢量与影像数据处理、人类活动遥感解译,分7季度提交监测影像、分析报告及疑似扰动线索台账;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5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1个月
合同包2(酒泉市生态环境祁连山片区监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二期)二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678,2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2-1 |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 1、实施阿克塞县重点排污企业智慧监管二期工程,完成10家企业、5处河湖区域共29套高清视频监控设备、配套存储、太阳能供电及15条视频专线的布设安装、国标联网调试,在4家重点企业安装11套环保用电监测终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78,2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酒泉市生态环境祁连山片区监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二期)一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合同包2(酒泉市生态环境祁连山片区监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二期)二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酒泉市生态环境祁连山片区监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二期)一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5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近期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需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纳凭证,依法免缴、生育险和医疗保险合并缴纳、或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供应商需提供开标6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证,并提交相关缴费凭证证明(依法免缴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链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信用报告或相关信用截图均可,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7)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8)投标供应商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合同包2(酒泉市生态环境祁连山片区监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二期)二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5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近期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需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纳凭证,依法免缴、生育险和医疗保险合并缴纳、或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供应商需提供开标6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证,并提交相关缴费凭证证明(依法免缴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链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信用报告或相关信用截图均可,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7)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13日 至 2026年10月2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11月03日 08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可在单位通过网络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前24小时内线上递交并签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酒泉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玉门东路5号
联系方式:18793722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韶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玉门市新市区阳光学府小区东门47号门店
联系方式:133894341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瑜
电话:13389434167
甘肃韶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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