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荣县富源工业区乍洋产业园规划一路至五路项目(一期)
答疑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柘荣县富源工业区乍洋产业园规划一路至五路项目(一期)(招标编号:E3509260902100167002)招标文件的有关答疑内容如下:
提问1:福建省龙头企业有免缴吗?
答: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2.1中第⑥种形式执行。
提问2:请问本项目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或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是否免缴投标保证金?若免缴投标保证金,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或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是否都按照“十二、其他资料(资格文件)”中“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如有时)”填写?
答: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及宁德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均适用于免缴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2.1中第⑥种形式执行。适用于免缴投标保证金的企业,按“十二、其他资料(资格文件)”中“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如有时)”填写承诺函。
提问3:属于免缴投标保证金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是否适用资格文件十二、其他资料中提供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请代理明确。
答:按提问2的答复执行
注:1.所有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通知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通知为准。投标人应自行留意并经常登入公告网站,以免错过补遗资料,由于投标人未自行查询相应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通知造成的投标错误、失误、废标等情况和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柘荣县经济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7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