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建设地点:丹东市、东港市、凤城市、宽甸满族自治县。
建设规模:丹东市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标段包含瞭望塔23座、火灾监控系统23套等内容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2.2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 1个标段;是否兼投:否;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 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2025年08月11日;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结束日期 2025年10月10日;
标段名称:丹东市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标段编号:E210601ET02000010001001
标段招标范围:丹东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包含瞭望塔23座、火灾监控系统23套等内容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标段类别:工程类-施工;标段合同估算价:1010.751397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元;缴纳方式:现金、保函(保险)、其他形式。
2.3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通信工程·通信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项目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应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方,牵头方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资质。2)联合体牵头方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活动,并对整个项目总负责,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其中: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他按照评审标准规定和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成员分工要求进行。
3.3 其他要求:信誉要求: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行为记录、未被列为失信企业的;投标人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一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投标人有上述行为的其投标被否决)。。
3.4是否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_。
3.5 需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总合同额30%以上:否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主体信息库(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进 行注册登记(具体参见主体云库注册操作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年07月09日08时00分至2025年07月15日16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1nzb.com:8888/#/1ogin), 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1ogin),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
5.3开标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
5.4开标方式: 现场集中(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
6.投标相关事宜
7.评标办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监督信息
2.招标负责人:张丹,联系方式:0415-2157227。
10.联系方式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北路2号
邮编: 1180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话:0415-2593186
传真: /
电子邮件: 2067625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恒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滨江中路97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1楼(路口临江门市)
邮编: 118000
联系人:迟方
电话:0415-2157227
传真:/
电子邮件: Inhj12345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