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安全目标:严格遵守国家和山西省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杜绝重特大事故,
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五
年(2020年 07月 01日至今通过交(竣)工)至少独立完成过 2项三级及以上(其中包含路基、
路面、桥涵)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根
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投标人
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
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
质企业名录,且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拟任项目经理的最低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同或相近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
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必须持有交通运输部门
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担任项目经理近五年(2020年 07月 01日至今通过
交(竣)工)至少完成过 1项三级及以(其中包含路基、路面、桥涵)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
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
(3)拟任项目总工的最低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同或相近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担
任项目总工近五年(2020年 07月 01日至今通过交(竣)工)至少完成过 1项三级及以上(其
中包含路基、路面、桥涵)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
(4)财务要求:投标人(2024年)内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不小于 1。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
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二)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三)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在
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凡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