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黎平县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项目(一期)设计已由黎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黎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贵州省黎平县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项目(一期)设计用进行招标的通知黎住建通〔2026〕79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黎平县农村建设服务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 。 | |||||||||||||
| 2.2 建设规模:10个传统村落实施特色保护区建设;10个传统村落实施整体传统风貌保护提升;提升10个传统村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公共传统建筑保护修缮数量43栋;传统民居宜居性改造100栋。 | |||||||||||||
| 2.3 项目周期:45天 。 | |||||||||||||
| 2.4 标段划分:贵州省黎平县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项目(一期)设计。 | |||||||||||||
| 2.5 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单体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以及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格无要求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 |||||||||||||
| 3.2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 |||||||||||||
|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09日 00时00分至2026年10月30日 09时3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 5.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 6.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 6.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 6.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 8.其他 | |||||||||||||
| 其他补充说明:项目投资估算金额:40470000.00元,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1631500.00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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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10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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