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阳市大东区前进街道办事处主副食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4-00889
项目名称:沈阳市大东区前进街道办事处主副食供应配送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413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时间合同约定)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含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8日09时30分至2025年07月16日00时01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辽宁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长峰中心37楼370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递交线上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大东区前进街道办事处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东望北街117号
联系方式:024-28260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长峰中心37楼3707
联系方式:024-88015588
邮箱地址:rongxin20212021@126.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吉隆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41570100000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威
电话:024-88015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