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城市职业学院创智数据服务协同创新应用中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与招标网市政房地产建筑,机械电子电器广东2025-07-03打印 收藏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编号: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人:
开标时间: 招标代理:
项目概况
创智数据服务协同创新应用中心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双子星国际商务大厦B座22层0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Z0125HZ00QY41
项目名称:创智数据服务协同创新应用中心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23200.00
最高限价(如有):223200.00
采购需求:
(1) 标的内容一览表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单价限价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实训模组
4套
人民币55000.00元
鸿蒙开发板(南向)
1套
人民币2400.00元
鸿蒙开发板(北向)
1套
人民币800.00元
(2) 简要技术要求:根据创智数据服务协同创新应用整体建设思想,为满足产学合作、技术服务、辅助教学与竞赛等方面的实际需求,本项目将购置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实训模组以及鸿蒙开发板等设备。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工作日内,按合同和磋商文件约定的要求和标准进行交付,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及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货物的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 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 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1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双子星国际商务大厦B座22层07号
方式: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00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7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双子星国际商务大厦B座22层07号会议室
五、 开启
1. 时间:2025年7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双子星国际商务大厦B座22层07号会议室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自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8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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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早阳镇人民政府汉滨区早阳镇田庄村水毁道路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汉滨区早阳镇田庄村水毁道路修复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14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DDL-2025081
项目名称:汉滨区早阳镇田庄村水毁道路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滨区早阳镇田庄村水毁道路修复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39,956.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公路工程施工 | 公路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40,000.00 | 239,956.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早阳镇田庄村水毁道路修复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早阳镇田庄村水毁道路修复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它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或者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资料;(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鲜章);(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出具声明)(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04日 至 2025年07月10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14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7月14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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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10014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