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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生态环境局2026年南康区环评评估技术服务、排污许可和环境统计数据报告编制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KHY2026-NK-C030)的电子化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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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互联网公开信息,如涉及信息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平台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处理!联系邮箱:cailifangshuke@163.com。

项目概况

2026年南康区环评评估技术服务、排污许可和环境统计数据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链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27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KHY2026-NK-C030

项目名称:2026年南康区环评评估技术服务、排污许可和环境统计数据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0000.00 元

最高限价:560500.00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采购品目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赣市购2026F000224579生态环境技术服务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1项5900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响应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4.3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4日 00:00 至 2026年10月21日 23:30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链接])

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6年10月27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2号楼三楼,详见当日场所安排告示牌)

五、开启

2026年10月27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2号楼三楼,详见当日场所安排告示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响应供应商通过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响应供应商应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参与交易活动。 操作流程详见“赣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链接]),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400-998-0000江苏国泰新点公司)。“不见面开标”登录地址:[链接]:41839/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2.响应文件上传:响应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链接]),逾期作无效响应处理。 3.磋商方式:开启结束后,竞争性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竞争性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由竞争性磋商小组决定。 4.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中小企业(含视同中小企业);限制国外供应商,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6.付款方法: (1)2026年南康区环评评估技术服务:合同签订生效后,每半年进行结算,结算金额=(本子项成交金额÷60)×实际完成评估数量,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每半年的实际完成数量,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及对应完整项目台账归档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不计利息。 (2)排污许可和生态环境统计数据审核技术服务:合同签订生效后,服务期满半年后由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50%,服务期结束后,由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50%。采购人需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不计利息。 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成交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7.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赣招协字〔2021〕0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成交金额≤50万时,按0.75万元收取;当50万<成交金额≤100万时,按1.5%收取。 8.因系统推送原因导致中国政府采购网有可能显示公告概要预算金额和显示公告正文预算金额不一致的,以显示公告正文为准。 注:因系统原因导致上传的电子化竞争性磋商文件无法修改,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下载补遗文件并根据补遗文件制作响应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南康生态环境局

地址:赣州市南康区天马山大道11号

联系方式:0797-66622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一期5号楼第七层(九江银行七楼)

联系方式:0797-66166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海帆

电话:0797-6616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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