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922505729 | 项目名称 | 龙华区民治街道明治路西侧潜龙花园二栋206、207、208、209、210、211、212房物业 |
起始日期 | 2025年07月07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7月18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明治路西侧潜龙花园二栋 |
面积/数量 | 391.52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5年 | 响应有效期 | 18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61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从第3年度开始每年租金标准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3%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 | ||
履约条件 | (一)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方式1.承租方需将租金支付至出租方开具的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上指定的银行账号。2.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为准),承租方应支付至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号。(二)税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费用1.出租方负责缴纳应由出租方支付的本项目整体租赁涉及的税费、出租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2.承租方负责支付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卫生费及从事经营活动应缴纳的税费。政府部门因承租方使用房屋而收取的一切费用亦由承租方承担。(三)维修和维护1.承租方负责本项目及其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维护责任,并承担维修和维护费用。2.物业允许承租方对现有区域进行调整,但需要满足消防防火、建筑结构安全,且须依法按章办理报建、报批手续,一切费用和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并于装修前,将装修设计方案报出租方审定。3.承租方对租赁房屋的装修改造,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无须恢复原状,但涉及公共区域的装修改造应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由承租方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损坏的,承租方应当恢复平整或者赔偿损失。(四)违约责任1.承租方欠交租金达30日(含30日)以上或所欠各项费用(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合计超过30日(含30日)租金数额的。2.出现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3.依据合同约定,存在其它严重违约行为的。出租方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合约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因承租方原因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出租方保留追偿及法律诉讼权利。 | ||
其他补充说明 | 物业面积为391.52㎡(206房48.74㎡、207房20.43㎡、208房87.33㎡、209房39.94㎡、210房87.18㎡、211房35.71㎡、212房72.19㎡)。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 3 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延长公告期限,变更招租条件重新发布公告。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及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工商信息查询单,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信誉和执业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最近一年没有因存在重大执业质量问题被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无经营违约及拖欠租金行为,未被有关部门列入企业黑名单;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意向承租方不得报名同一项目,若存在须主动申报;意向承租方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意向承租方须出具承诺函)。3.本项目不受理任何形式联合体的承租。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工商信息查询单;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8.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所需的承诺函;9.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个人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按指模):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3.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承租物业用途说明;5.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所需的承诺函;6.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7月18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72,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5年07月18日 21时3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层 |
联系人 | 谢经理;王经理 | 联系方式 | 0755-26577552;0755-83881773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龙华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若属承租方的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不签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的承租资格,同时没收承租方向深圳联交所缴纳的招租保证金,并将该物业重新招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2.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1)承租方在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产生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不办理后续竞价手续的;(3)在竞价程序中包括承租方在内的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4)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5)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的;(6)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7)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8)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3.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意向 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物业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 来的全部风险;4.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 向出租方提出赔 偿(补偿);5.其他条款见留存在深圳联交所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6.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月交付,当月首5个工作日内交纳(节假日顺延),先付后用;7.物业原租户使用中,目前出租期限至2025年9月30日。 | ||
监督电话 | 0755-836908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