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嵩县税务局于2025年07月07日按照《河南省税务系统简易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就国家税务总局嵩县税务局车村等四个税务分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项目进行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JTZB-2025-55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嵩县税务局车村等四个税务分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项目
三、采购内容:为切实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落地生根,根据相关要求拟对嵩县车村、旧县、饭坡、纸房等四个税务分局进行软硬件服务提升。具体要求详见评审采购文件。
四、成交供应商名称:河南三卓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五、成交供应商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宝峰街与牟山路交叉口祥瑞花园7号商住楼4单元502号
六、成交金额:258667.81元
七、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交付;(质保期)1年
八、评审小组成员:郭清、韩歌、李净晴(采购人代表)
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共计4397元。
十、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官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地点:洛阳新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1单元1902室。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95.33分。
3、公告日: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4、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嵩县税务局
地址:洛阳嵩县城关镇白云大道
联系人及电话:程先生0379-66335101
采购代理机构:洛阳市建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新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1单元1919室
联系人和电话:魏女士0379-65157779
2025年07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