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县香坊乡任家庄村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兴县香坊乡任家庄村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已由海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综合〔202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兴县香坊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省级预算内资金及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兴县香坊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海兴县香坊乡任家庄村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包括翻建、新建混凝土道路8881.7平米,地面铺装15101.5平米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建设地点:海兴县香坊乡任家庄村 (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最高限价:2453661.34元;二标段最高限价:2456132.38元;)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其他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2)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对供应商在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日在线查询结果为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09 09:00至2025-07-1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7-3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注:投标人必须同时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账户并审核通过,否则后续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形式评审、分散评标并实行远程异地评标。
①“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②“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2)招标代理费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代理费的收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付费主体:中标人。
(3)本项目参照以工代赈项目劳务用工组织模式,务工人员优先吸纳农村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群体参与工程项目建设,预计发放劳务报酬984190.12元。其中:一标段: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546885.96元,吸纳不少于56名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二标段: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437304.16元,吸纳不少于44名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及农民工工资拨付按照人社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办理。
(4)本项目第三方交易系统平台为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ebztb.com),使用范围为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第三方交易系统平台使用费: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概算价范围(m,m≠0),0≤M<500万元
收费金额800元/标段;500≤M<1000万元 收费金额1000元/标段;1000≤M<2000万元
收费金额2000元/标段;2000≤M<5000万元 收费金额3000元/标段;M≥5000万元 收费金额 3500元/标段。 (5)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注:评标顺序先评一标段,一标段确定中标人后,再评二标段,一标段中标人在二标段评标过程中不再有中标资格。)。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人:海兴县香坊乡人民政府地址:海兴县
联系人:周先生电话:0317-6687396招标代理机构:沧州企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警苑小区12号楼2单401联系人:许仁康电话:0317-201096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
海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0317-6621223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海兴县香坊乡任家庄村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一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800 |
海兴县香坊乡任家庄村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二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800 |
13.联系方式招标人: | 海兴县香坊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沧州企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海兴县任家庄村东 |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警苑小区12号楼2单401 |
邮编: | 061200 | 邮编: | 061000 |
联系人: | 周先生 | 联系人: | 许仁康 |
电话: | 0317-6687396 | 电话: | 0317-2010961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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