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人力劳务资源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第一章 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学校食堂后勤从业人员劳务派遣服务。
★2.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履约地点:60所学校食堂后勤从业人员劳务派遣服务。
★4.付款方式及条件:学校以财政拨款到位即时给付中标方。
★5.验收标准:按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6.验收程序:按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7.验收报告:按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8.验收报告:按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服务需求
1. 服务工作量:义务教育60所学校供餐(服务时间服从各学校上学时间,每周至少5天,法定节假日除外)
2.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人员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上岗前需投标人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和安全教育,能熟练且专业使用食堂设施设备,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上岗。
3.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拟招聘食堂工作人员,其中:每个学校配备厨师1名(男女不限),剩余为其他服务人员。60所义务教育学校涉及工人546人,194人大师傅工资标准每人85元/天,352人一般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每人65元/天。保险每人每年200元.
三、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范围、岗位职责和具体要求
(一)工作范围
1.负责原材料领用、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加工制作,注意饮食卫生。
2.负责餐具、用具、设备的清洗、消毒工作;加工及就餐设备日常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3.负责食堂整体的保洁服务。
(二)岗位工作职责
1.厨师岗位职责
(1)在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的领导下,执行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标准。
(2)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副食品的制作等供餐工作。
(3)完成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分配的各项工作,遵守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本工作区域内的清洁卫生,食材及调味品等按要求保管并摆放整齐,灶台灶具保持光亮整洁无油污,地面无积水杂质,环境干净整洁等。
(5)完成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其他服务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蔬菜、肉类等食材的清洗、切配、分类,面食的加工制作、蒸烤等。
(2)负责食堂所需的各种餐具的清洗及供应,确保食堂有足够的餐具使用,保持就餐桌椅、碗柜的干净整洁,调料、用具等按规定摆放整齐。
(3)严格按洗碗程序清洗餐具,未经消毒餐具一律不准使用。
(4)负责保洁区的安全和环境卫生,保持清洁。
(5)负责完成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派遣员工要求(见下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岗位要求 |
1 | 厨师 | 194 | 1.男,年龄60 周岁及以下;女,年龄55 周岁及以下;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及以上,熟悉各类烹调方法,能熟练掌握2种以上菜系;3.提供身份证,具有有效期内的由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餐饮)。 |
2 | 其他服务人员 | 352 | 1.男,年龄60 周岁及以下;女,年龄55 周岁及以下;2.提供身份证,具有有效期内的由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餐饮)。 |
四、劳务派遣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1.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按照采购人规章制度和相关岗位职责开展工作。
★2.投标人所派遣的劳务人员须身体健康,态度端正,服务热情,能适应本岗工作,须持有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卫生部门批准的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卫生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上岗(且保证在服务期间内健康证始终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商业保险(雇主责任险)、培训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处理保险理赔、定期提供员工培训、管理人事档案、组织健康检查、保证派遣人员持健康证明上岗等方面的管理服务。食堂工作人员服务期间,学校不免费提供值岗人员的餐食,若值岗人员在学校就餐则参照学校餐费标准执行。
4.派遣员工入场前,必须接受采购人对进场派遣人员的身份确认,入场人员实际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派遣人员进场。
5.派遣员工入职后,按采购人要求,投标人有义务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派遣服务人员的有关资料,包括个人信息、健康证或医院健康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银行征信报告等个人资料。
6.投标人应定期(每学期不少于1次)与采购人就派遣员工的品德、技能、考勤等方面进行考核,对于考核不及格的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更换;投标人应定期(每半年不少于1次)与采购人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调查掌握派遣员工的异常反应,对遇有特殊困难的派遣员工给予必要的关怀,及时处理采购人与派遣员工之间的管理矛盾。
★7.投标人可在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调整人员变动,但不可减少人员,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的服务人数。
★8.要配备与校园就餐和供餐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由中标单位聘请和安排,从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不得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或管理,否则终止合同。中标方承担聘请或安排的从业人员安全管理责任。中标单位与学校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发生债权、债务与学校无关。
★9.中标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需按要求参加学校相关会议,参与安全卫生检查或处理相关事件。遇突发紧急事件,投标人应1小时内到达事发现场,处理相关事宜。
★10.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相关规定要求。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体检。从业人员应接受晨检,出现有碍食品安全病症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待查明病因并治愈后方可复岗。
★11.中标方要履行食堂后勤管理、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入职培训,涵盖食品安全知识、服务规范、职业道德等,学校进行岗位实操培训,让派遣员工熟悉食堂环境与工作流程,培训合格后上岗,每学期至少开展3次培训。
(二)服务要求
1.投标人须根据采购人提出的用工需求及时派遣人员到岗工作。
2.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依法用工,并按采购方要求负责办理或协助办理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保险理赔等相关业务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派遣人员工资。
3.投标人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经采购人核定的标准,及时、足额向全体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和其他福利。非经采购人书面通知,不得扣发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和其他福利,不得缩减或变更劳务派遣人员保险缴付金额和险种缴存标准和比例。
4.投标人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服从采购人的安排和管理。
★5.投标人须有备用人员储备能力,人员不满足采购人需求数量时,或现有人员发生变动时,投标人需在24小时内保质保量提供符合采购人录用要求的员工上岗,以免影响学校食堂运营情况。
(三)服务责任
1.因劳务派遣人员工作失职、故意行为、违法犯罪行为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投标人除协助采购人对派遣员工进行处理外,还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2.投标人挪用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保险费用和其他福利费用的,除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外,采购人有权中止服务合同。
(四)派遣员工的管理
1.投标人应教育派遣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采购人的规章制度、管理规范和劳动纪律,服从和执行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和调度,接受采购人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
2.采购人负责派遣员工的岗位安排、工作调度、监督及考核,协助投标人进行考勤管理、绩效考核及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等事项。
3.派遣员工不服从采购人日常工作管理以及违反采购人的劳动纪律的,采购人有权依据有关管理规定通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4.派遣员工从采购人领取的工作设施、配件及其他物品,由采购人负责登记管理,员工离职时一并交还采购人。
四、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按照采购人的考核意见优先接收食堂现有服务人员。
★2.如因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劳务派遣人员离职或病事假及享受探亲假等而出现缺岗的现象,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补齐,不得空岗。如出现空岗,则由投标人负责对及时补位人员的经济补偿,采购人则不再支付空岗人员空岗期间所发生的费用。
★3.采购人有权随时对投标人提供的实际运营岗位、人数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违反规定,采购人有权终止与投标人签订的服务合同。
★4.投标人应具备根据采购人的工作需求,按要求提供正常餐饮服务项目之外的应急任务,如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各类应急任务的餐饮保障。如遇采购方加班、招生、临检、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或突发情况,投标人须服从采购人统一协调安排。采购人不额外支付费用。
★5.须承诺在近3年内,在其他采购人单位从事服务保障期间,没有发生员工违反采购人安全、保密等各项管理规定的行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