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利县水库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L0000G250708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勃利县水库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勃利县勃祥公共资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保(黑龙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勃利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勃利县水库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
2.3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水库清淤工程:本工程拟对勃利县互助水库实施清淤,清淤面积326万㎡,平均清淤深度约为1.07m,清淤土方量349万m?。
(二)护砌工程:对勃利县互助水库的下游河道修建护砌,下游河道长度护砌1.5km,河道平均宽度为8.0m,河床高度平均2.0m。
(三)施工临时工程:本项目施工期间,为了方便施工及生活需要,在充分利用现有道路的基础上新修和维修临时道路、新建仓库和管护用房。
2.4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勘测设计、施工、采购、验收、移交、保修在内的全部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2.4.1工程勘测设计部分:提供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
2.4.2工程施工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项目实施阶段工程建设,直至工程竣工验收、按规范及政府规定的各项专项验收、项目移交(交钥匙)、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缺陷保修等。
2.5质量标准:
工程勘测设计: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工程施工: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最高投标限价:20325.95万元,其中(1)勘测设计费:238.21万元;(2)工程费投标:19057.04万元,预备费(不可竞争):1030.70万元。
2.8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08月30日,竣工日期为2027年08月30日,总工期730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3.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水库枢纽、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2.2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3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2.4以上所有人员均要求须为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其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2025年04月至2025年06月)的社保记录(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项目管理机构配置其他(施工)人员最低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要求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
3.4.1只允许联合体中具备施工资质、负责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且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3.4.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4.3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单位签订本项目合同,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4.4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具备相同专业资质的投标人共同承担的,按照其中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具备不同专业资质的投标人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分工对应专业资质的资质等级共同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4.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及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及各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下载时间为2025年07月09日00时00分至2025年07月1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等(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31日09时00分。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为:2025年07月31日09时00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发布。
9.其他
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勃利县水务局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464-8588009
招 标 人:勃利县勃祥公共资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鑫
联系电话:18646410566
招标代理机构:中保(黑龙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菅草街、通乡街、松木街、松兰街2栋1-2层122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404017866
邮箱:zbhljzb@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