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309-445224-17-01-199568 | |||
投资项目名称 | 惠来县城北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惠来县城北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EPC+O | |||
标段(包)名称 | 惠来县城北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EPC+O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惠来县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 构成 | 所需资金除争取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等相关服务)、施工(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以及项目的运营维护等全部工作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相关资料) | |||
招标内容 | 1.惠来县城北区污水处理厂远期总处理规模为2.0万立方米/天,其中一期工程0.5万立方米/天。本工程为一期工程,设计规模0.5万立方米/天(其中土建的公建规模2.0万立方米/天,其余土建规模1.0万立方米/天,设备规模0.5万立方米/天);2.新建惠来县城北区配套污水收集主次干管(d300-d1000)总长约11.05公里;3.新建污水处理厂进厂道路580m,新建过水箱涵1座,形式采用三孔6x5m。(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相关资料) | |||
工期(交货期) | 工期275个日历天(其中设计期限为45个日历天,施工期230个日历天), 运营服务期:项目运营维护期为3年。 |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概算):14168.29万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含预算编制费)最高投标限价238.02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含设备费)最高投标限价12995.48万元;运营服务费:934.79万元[其中:污水厂运营费用(3年)809.75万元,管网运维费用(3年)125.04万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人员、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2、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以上资质。(2)工程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本项目技术力量:1)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相对应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并承诺无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工程师职称;3)拟派设计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4)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相对应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并承诺无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5)拟派本项目运营管理的生产负责人须具备与给排水或环境保护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6)安全生产专职人员三名,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C类证书。 上述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除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外,一人一岗不得兼任。上述拟投入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至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6)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3 个;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7、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布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网上获取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07月09日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07月14日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07月29日 0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上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照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7月29日 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来分中心开标室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地址 | 惠来县惠城镇南门大道48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史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3-6681330 | |
招标代理机构 | 惠来中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惠来县庆平路2号7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林工 | 联系电话 | 0663-6158104/15018229817 | |
招标监督机构 |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663-6681043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