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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平安街片区提升改造项目EPC招标公告

洛阳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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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平安街片区提升改造项目EPC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5-07-07

阅读次数: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嵩县平安街片区提升改造项目EPC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阳嵩州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券+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洛阳创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嵩县平安街片区提升改造项目EPC

2、项目编号:洛直工施招标(2025)0054号

项目代码:2503-410325-04-01-175393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嵩县平安街片区提升改造项目EPC,项目估算总投资20077.24万元。本项目规划更新范围为454248.90㎡(合681.37亩),包括白云大道、人民路、叠翠路、伊河河滨及中医院裙楼负1-3楼等区域城市更新。更新内容包括老旧街区改造、便民服务点建设、附属道路提升改造、夜景亮化、城市家具、标识系统、充电设施设置等。其中,老旧街区提升改造包括外墙更新、室外铺装及硬化、配套用房、公厕、室内活动中心、实时环境监测站,老年人活动中心,停车场、景观小品、艺术装置等。

4、建设地点:洛阳市嵩县。

5、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施工费最高限价(费率):99%;设计费最高限价(费率):1.5%

注: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6、资金来源:专项债券+自筹资金。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8、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包含但不限于该项目的设计(含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等事项)、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等,以及配合协助完成本项目相关报批报建、验收,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包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9、工期:12个月(完成设计、采购及施工等全部内容)。

10、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3)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11、文明工地目标: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1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3、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4、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

(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①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③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④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

(2)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要求: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③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④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

(3)设计负责人要求: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②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

注: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参与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须提交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或子公司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

(4)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须予以认可;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年07月07日 至2025年07月14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7月29日09时35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五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lyggzyjy.ly.gov.cn/BidOpening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嵩州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嵩县建设路84号

联 系 人:仝先生

电话:0379-66557997

代理机构:洛阳创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嵩县城关镇白云大道北段财政局办公楼4楼408室

联 系 人:石珏䶮

电话:15194406425

监管部门: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557993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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