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NNZC2025-G3-990361-NNSZ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宁市南湖公园安保服务社会化运作服务采购
3.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4日
4.更改通知(2)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2.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2025年7月15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 2025年7月23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
2 | “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采购服务“南宁市南湖公园安保服务社会化运作服务采购”的服务内容及要求中“三、安保要求” | (1)配置保安员共143人(其中保安管理人员2人,安保班长4人,安保队员137人),143人中具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员不低于7人。要求保安人员身体健康、年龄18—55周岁(其中保安管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60岁)、具有有效的保安员证(持证上岗),中标单位必须按劳动法要求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投标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承诺投入143名保安员服务本项目,并提交其中至少70人的保安员花名册(花名册内容包括保安员姓名、身份证号码、保安员证号、拟安排的岗位)、保安员证原件扫描件和劳动合同的原件扫描件(70名保安员的花名册、证件和劳动合同应完全对应);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签订合同后,采购方核查全部143 名保安员的保安员证、劳动合同原件。 | (1)配置保安员共134人(其中保安管理人员2人,安保班长4人,安保队员128人),134人中具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员不低于7人。要求保安人员身体健康、年龄18—55周岁(其中保安管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60岁)、具有有效的保安员证(持证上岗),中标单位必须按劳动法要求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投标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承诺投入134名保安员服务本项目,并提交其中至少67人的保安员花名册(花名册内容包括保安员姓名、身份证号码、保安员证号、拟安排的岗位)、保安员证原件扫描件和劳动合同的原件扫描件(67名保安员的花名册、证件和劳动合同应完全对应);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签订合同后,采购方核查全部134 名保安员的保安员证、劳动合同原件。 |
3 | “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采购服务“南宁市南湖公园安保服务社会化运作服务采购”的服务内容及要求中“三、安保要求” | (3)进场时,中标单位实际派任至本项目的143名保安员名单中,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70人劳动合同扫描件的保安员原则上不允许变动;进场后,如有更换保安员的,必须经采购方同意,且更换人员必须符合本项目的人员配置要求。 | (3)进场时,中标单位实际派任至本项目的134名保安员名单中,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67人劳动合同扫描件的保安员原则上不允许变动;进场后,如有更换保安员的,必须经采购方同意,且更换人员必须符合本项目的人员配置要求。 |
4 | “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采购服务“南宁市南湖公园安保服务社会化运作服务采购”的服务内容及要求中“三、安保要求” | 2、143名保安人员具体配置如下: | 2、134名保安人员具体配置如下: |
5 | “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采购服务“南宁市南湖公园安保服务社会化运作服务采购”的服务内容及要求中“三、安保要求” | (4)安保队员岗位配置如下:安保队员137人,除正常轮休外,全园每天应在岗的保安人数为117人,中标单位自行做好安保人员的调休补休工作,如采购人在实际管理过程中需调整岗位人员配置的,中标单位必须配合完成工作安排。 | (4)安保队员岗位配置如下:安保队员128人,除正常轮休外,全园每天应在岗的保安人数为109人,中标单位自行做好安保人员的调休补休工作,如采购人在实际管理过程中需调整岗位人员配置的,中标单位必须配合完成工作安排。 |
6 | “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采购服务“南宁市南湖公园安保服务社会化运作服务采购”的服务内容及要求中“五、安保相关装备要求:” | ▲2、配备本项目专用通讯信号8公里以上的范围,无定位系统的对讲机35台、执法记录仪1台、夜间强光电筒25支、夜间反光背心43套、防暴器材8套、指纹或人脸识别考勤机6台。签订合同后,中标单位须提交以上安保装备至采购方核查,且必须保证以上安保装备能正常使用,进场后,采购方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 ▲2、配备本项目专用通讯信号8公里以上的范围,无定位系统的对讲机30台、执法记录仪1台、夜间强光电筒15支、夜间反光背心29套、防暴器材6套、指纹或人脸识别考勤机4台。签订合同后,中标单位须提交以上安保装备至采购方核查,且必须保证以上安保装备能正常使用,进场后,采购方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
7 | “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采购服务“南宁市南湖公园安保服务社会化运作服务采购”的服务内容及要求中“五、安保相关装备要求:” | ▲3、配备本项目专用的两轮电动巡逻车10辆。签订合同后,提交10辆电动巡逻车辆及购买的发票原件至采购方核查,采购方对中标单位提供的两轮电动巡逻车进行核查,如中标单位提供的两轮电动巡逻车不符合公园的使用标准,中标单位须按采购方的标准进行更换。车辆驾驶人员应遵守公园相关规定。 | ▲3、配备本项目专用的两轮电动巡逻车8辆。签订合同后,提交8辆电动巡逻车辆及购买的发票原件至采购方核查,采购方对中标单位提供的两轮电动巡逻车进行核查,如中标单位提供的两轮电动巡逻车不符合公园的使用标准,中标单位须按采购方的标准进行更换。车辆驾驶人员应遵守公园相关规定。 |
3.更正日期:2025年07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已经重新生成,请潜在投标人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下载招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宁市南湖公园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1号
联系方式:0771-5313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
项目联系人:陆世广
电话:0771-5501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