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ZG-350423-20250708217407
二、合同名称:清流县人民检察院小型客车直接订购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G-350423-20250708194895
四、项目名称:清流县人民检察院采购订单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清流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屏山路369号清流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方式:15259859982
供应商(乙方):福建华迪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北三环路509号103#一层
联系方式:1348990578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小型客车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辆
主要标的单价:179800.0000元
合同金额:
17.980000万元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清流县
采购方式:
电子卖场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7-0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7-08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 清流县人民检察院小型客车直接订购采购合同.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