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州市主城区市政综合管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预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深州市主城区市政综合管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预招标已由 深州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深数政(投资审)字2026 第 57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国有资金占比100%,财政资金占比 100% 。 项目建设单位为 深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人为 深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关于印发《衡水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预招标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衡数政规【2025】2号)文件规定进行预招标,委托代理机构为河北吉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深州市主城区市政综合管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预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0042.42 万元,包括工程费用 8694.94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对深州市长城路(永平大街-顺旺大街)、顺达大街(恒诚东路-长城路)进行市政综合管网改造,其中改造供热管道(含供回管道)19775米,管径为DN200-DN400;改造给水管道2639.1米,管径为De600;改造污水管道2914.2米,管径为DN1500;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工程,建设地点:深州市长城路(永平大街-顺旺大街)、顺达大街(恒诚东路-长城路)。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对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后交付招标人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内容的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概预算编制、报批报建等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达到满足使用功能及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9039.02 万元,其中勘察费限价100万元,设计费限价 244.08万元,建安工程费限价 8694.94 万元。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597 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20日历天;设计工期:施工图设计 6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工期:517 日历天完成(具体以监理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开工通知书作为开工起始日期)。 2.4 质量标准: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勘察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 3.3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 3.3.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 其他:/。 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 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业绩; 3.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8 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负责人须由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1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2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 1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3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 1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手续; 3.1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 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10 月 8 日17 时 00 分,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链接])获取招标文件;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链接])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0 月 29 日 9 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链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至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招标人联系人: 郭向汝 ,联系电话: 0318-6102926 。招标代理联系人: 白玉杰 ,联系电话: 0311-82822228 。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深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8-3168008 电子邮箱:13032685651@[链接] 9.其他公示内容 9.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 9.2 本项目采用“双盲 ”、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9.3 本项目评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9.4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内投标人在电子平台自行解密投标文件,若在开标时间内未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将为无效投标。 9.5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本次项目名称:深州市主城区市政综合管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预招标,付费主体:投标人,收费金额:0 元。 9.6 本项目属于预招标项目,执行关于印发《衡水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预招标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衡数政规【2025】2号)文件,项目存在无法实施的未知风险,参加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提交已知风险承诺书。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深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通讯地址: 河北省衡水市深州市博陵路80 号 ; 联系人: 郭向汝 ,联系电话: 0318-6102926 ,电子邮箱: / 。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吉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通讯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道翔翼路39号94-2东翼办公楼一层120室; 项目负责人: 白玉杰 , 联系电话: 0311-82822228; 联系人: 白玉杰 ,联系电话: 0311-82822228,电子邮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