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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港响水港区防治船舶溢油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盐城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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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港响水港区防治船舶溢油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盐城港响水港区防治船舶溢油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盐城港响水港区防治船舶溢油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处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盐城港响水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盐城港响水港区防治船舶溢油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处置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按照国家及各级政府对港口、码头、防治船舶溢油污染海洋环境应急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码头及所属周边海域污染物清除防治工作。在接收到协议船舶驶入服务区域做好准备工作,船舶靠妥后及时开展围油栏布放工作并将围油栏回收。污染物清除防治处理的过程中,保证安全作业、文明作业,维护港口形象。船舶、设备和人员处于待命状态,做到及时响应,发生污染事故后采取有效应急措施,控制和清除污染事故并对污染物进行处理,处理标准达到海事管理部门要求。举行港口海上溢油演练。按照防治船舶溢油污染海洋环境应急法律法规要求,防治码头及所属周边海域发生作业船舶溢油污染海洋环境事故,进行应急防备。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人要求及合同约定为准,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内项目、工程量进行调整的权利。中标人不得因此要求索赔。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155万元。

2.3项目地点:盐城市响水港。

2.4工期:一年(365日历天)。合同到期后,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最多续签两次。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 标准,符合防治船舶溢油污染海洋环境应急法律法规要求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订立合同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海事部门认可的沿海一级污染清除能力的证明文件。 

3.1.2 相关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

(2)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 2025 年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 1 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1.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相关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至少需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养老保险证明

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养老保险证明

业绩

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条件要求的业绩合同证明材料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 项规定

投标货物清单

符合第五章“招标需求”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其他

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

……

……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60

技术部分:20分

商务部分:20

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96%、97%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3(1)

投标报价

60)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等于评标基准价(60)分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3(2)

技术部分

20

项目实施的重点与难点分析(3)分

项目实施的重点与难点分析,最高得3分;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对本项目涉及到的重点、难点等进行评分,以0.1为一个计分单位。

对项目重点与难点分析合理、到位的,得2.1-3分;

对项目重点与难点分析较合理、较到位的,得1.1-2分;

对项目重点与难点分析不合理、不到位的,得0-1分;

不提供不得分。

注:评审得分原则上不应低于该评审满分的 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进度管理(3分)

进度管理,最多得3分;对本项目进度计划及管理措施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评分,以0.1为一个计分单位。

进度计划及管理措施合理、有效,得2.1-3分。

进度计划及管理措施基本合理、基本有效,得 1.1-2分。

进度计划及管理措施欠合理、欠有效,得 0-1 分;

不提供不得分。

注:评审得分原则上不应低于该评审满分的 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质量控制(4分)

质量控制,最多得4分;对本项目质量保障措施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评分,以0.1为一个计分单位。

质量保障措施合理、有效,得 3.1-4 分。

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合理、基本有效,得 1.1-3 分。

质量保障措施欠合理、欠有效,得 0-1 分。

不提供不得分。

注:评审得分原则上不应低于该评审满分的 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工作程序(3分)

工作程序,最多得3分;对本项目工作程序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评分,以0.1为一个计分单位。

工作程序合理、可行,得 2.1-3 分。

工作程序基本合理、可行,得 1.1-2 分。

工作程序欠合理、欠可行,得 0-1 分。

不提供不得分。

注:评审得分原则上不应低于该评审满分的 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保密措施(3)分

保密措施,最多得3分;对本项目保密措施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评分,以0.1为一个计分单位。

保密措施合理、可行,得 2.1-3 分。

保密措施合理、可行,得 1.1-2 分。

保密措施欠合理、欠可行,得 0-1 分。

不提供不得分。

注:评审得分原则上不应低于该评审满分的 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服务响应承诺(4)分

服务响应承诺,最多得4分;对本项目服务响应内容的全面性、响应时间、可行性等进行评分,以0.1为一个计分单位。

服务响应全面、及时、可行的,得 2.1-4 分。

服务响应欠全面、不及时、欠可行的,得 0-2 分。

不提供不得分。

注:评审得分原则上不应低于该评审满分的 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2.2.3(3)

商务部分

(20)分

业绩(12)分

投标人应具备充分的实施能力,自2020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码头溢油应急防备的(合同金额不低于 80万元),每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12分。

注: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格审查(门槛)业绩不同时参与本项业绩加分。2、同一项目业绩仅计一次分,不重复累计。3、本项投标时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和和费用结算发票凭证的彩色扫描件,(以上传的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和费用结算发票凭证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进行计分)。4、投标业绩材料须体现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业绩指标,未体现业绩指标的,须在投标时提供该业绩发包人出具的能够体现业绩指标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须盖业绩发包人单位公章)彩色扫描件,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企业实力(7分)

1、投标人拥有有效的船舶租赁合同或自有的应急清污船(需为溢油污油回收船,具有一定舱容用于接收、储存海上污油、溢油。需提供船舶所有权证书,证书内船舶种类为油污水处理船),每有一艘得0.5分,最多得5分。

2、投标企业具备1条及以上应急清污船长期停靠在响水港区附近海域(需提供有效的船舶租赁合同或船舶所有权证书原件扫描件及长期停靠响水港区附近海域的承诺书,不提供不得分),得2分。

服务承诺(1分)

投标企业承诺中标后在盐城地区建设自有的应急设备库(库里有应急材料吸油托栏,吸油毡,溢油分散剂,围油栏等;应急设备卸载泵,收油机,喷洒装置清污设备和材料等)得 1分。不承诺的不得分。承诺格式自拟。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l)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响应: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响应: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 售后服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安装及调试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l)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响应: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响应: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 售后服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安装及调试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6)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评标准备

3.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或通过门禁系统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1.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2 初步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3.2.2投标文件不符合本章第2.1款评审标准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3.2.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6.5所列情形之一

3.2.4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5 凡招标文件未明确标明无效标条款的,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投标的依据。

3.3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 “四舍五入”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5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3.5.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3.5.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3.6 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通用评标规则

为进一步规范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定标工作,制定本规则。

一、评标程序:

资信标、商务标、技术标应分别评审,评审后不得更改。

二、不规范标书:评标审查中有发现投标书或投标人行为属不规范者,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减0.3—2分。

三、计价文件评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时,应当要求投标人以书面方式作出澄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再进行认定。

四、打分:评委应记名打分,打分未记名的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办法打分的,一律按无效票处理。技术类评委打分在所有成员中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该项(不论大项、小项)得分。每大项记分保留三位小数(第四位四舍五入);总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得分并列:投标人得分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比较至小数点后第三位值大小,得分高的排名靠前,若第三位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如投标报价仍相同的,由招标人确定排序。

六、投标文件中有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前赶到指定地点接受质询。逾期未赶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七、争议处理: 评标中发生重大情况或重大争议,需要进一步调查了解、协调处理的,现场监督人员报监管机构同意后可暂时休会,待有关问题得到澄清后再行复会。休会期间,所有招投标资料一律封存在评标区,所有与会人员一律不得泄露评标情况。

八、违法违纪行为: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行贿受贿、扰乱招投标活动秩序及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有关责任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资格;已有评审结果的,应宣布评审结果无效。

九、其它:在评审过程中,一旦发现招标文件中发现以下现象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删除该项评审或记分。(1)招标文件内容中某项条款,有明显倾向或歧视的;(2)招标文件内容中某项条款有多种解释的。

5.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730900分,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同步发布。

9. 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可以抵达开标现场,也可在任意地点通过开标大厅系统https://ycggzy.jszwfw.gov.cn//open/#/login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

请统一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相应软件---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网址:https://huiyizhao.glodon.com/website/#/download#选择江苏省,);

注:

(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注:此系统为新系统,需要重新注册主体库新信息与下载新驱动,具体可以参考交易系统界面操作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为GEB8 下载网址为:https://huiyizhao.glodon.com/website/#/download 选择江苏省,)

(3)“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https://ycggzy.jszwfw.gov.cn//open/#/login(注:开标大厅请提前登入环境检测)

(4)使用互联互通小助手CA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国信CA盐城专线:02589631967;CFCA盐城专线:18061882568

(5)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薛工13338617805或蔡工15358238096。

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从省主体管理平台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登录网址为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

省主体管理平台维护人员联系方式:025-83668675市信息科号码:0515-69083537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盐城港响水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响水县陈家港镇黄海大街

招标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515-81880094

项目联系人:邵先生 徐女士

电 话:13626206919 13770199180

代理机构:江苏盐城港港湾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大丰港国际商务大厦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18936340620

2025年 7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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