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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易中心) 数智城C3幢1层北侧接待室及10、11层办公层装修项目数智城C3幢1层北侧接待室及10、11层办公层装修项目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项目名称: | 数智城C3幢1层北侧接待室及10、11层办公层装修项目数智城C3幢1层北侧接待室及10、11层办公层装修项目施工 |
一、澄清修改内容
一、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投标人提出疑问或澄清的截止时间 2025年7月11日16:00:00”,修改为“ 2025年7月10日16:00:00”,具体详见澄清修改文件正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二、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材料要求”,取消勾选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档案,新增在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资格评审标准中"具备有效的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档案"为系统固定模板,现修改为:本项目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管理档案”,具体详见澄清修改文件正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三、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7784959.67元”,修改为“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7707306.82元”,具体详见澄清修改文件正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四、资格审查承诺书格式中增加:“(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详见澄清修改文件正文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五、资格审查承诺书去除:“c.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或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详见澄清修改文件正文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六、施工合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详见澄清修改文件正文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专用合同条款6.1.3:“七、(1)、施工现场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建筑涂料和胶粘剂。(2)、施工现场不使用国一及以下和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七、工程量清单部分微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八、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澄清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二、其他说明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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