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屠宰产业园区道路项目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平县屠宰产业园区道路项目施工已由阜平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阜发改【2025】4号、阜发改【2025】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阜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阜平县屠宰产业园区道路项目施工;
建设地点:阜平县经济开发区;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阜平县屠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共包含A、B 两条道路,其中A 段道路长度532.4米,宽度19米,B 段道路长度784.468米(其中362.439米不做路面结构层),宽度10米。包含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等。工期要求:390日历天。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财务承诺函,此承诺函为投标人对本单位财务状况的承诺,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发现投标人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1.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曾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本项目执行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若为大型企业,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将不低于项目预算总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微企业,其中不低于6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将不低于项目预算总额的6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大型企业投标,投标文件中须附投标人拟分包情况说明、采购意向协议及分包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中型企业投标,投标文件中须附投标人拟分包情况说明、采购意向协议及投标人和分包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如小型企业投标,投标文件中须附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须附投标人拟分包情况说明、采购意向协议及投标人和分包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如小型企业投标,投标文件中须附投标人拟分包情况说明、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附2024年7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09 00:00至2025-07-15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eibidding.com/)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7-2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29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为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应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签到、解密,未在规定的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项目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现场投标。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均须投标人自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应自行准备电脑、网络等解密条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商务部分为“明标”,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本项目评标施行“分散+远程异地”评标方式。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单位:河北贵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曹丹丹;电话:0312-7719296;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阜平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0312-7228473
电子邮箱:fpxjtjzbb@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阜平县屠宰产业园区道路项目施工 | 投标人/供应商 | 2000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贵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环城路东侧1号 | 地址: | 保定市莲池区三丰中路富源商务中心412室 |
邮编: | 无 | 邮编: | 无 |
联系人: | 刘婷 | 联系人: | 曹丹丹 |
电话: | 0312-7221256 | 电话: | 0312-7719296 |
传真: | 无 | 传真: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网址: | 无 | 网址: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账号: | 无 | 账号: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