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芜湖步行街升级改造INPARK项目EPC工程监理 | |
项目编号 | WH020FJ25JL0334 | |
标段名称 | 芜湖步行街升级改造INPARK项目EPC工程监理 | |
标段编号 | WH020FJ25JL033401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金旅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镜湖区滨江商务楼十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工 0553-3886302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芜湖森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江北产业集中区通江大道南侧150米江北新区建设指挥部E区1-1802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仇恒欢 18855550605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7月07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内蒙古嘉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资格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资质 | |
投标报价(%) | 0.67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田韩伟 | |
资格证书名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
资格证书编号:34005377 | ||
工期(天) | 27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投标人加分业绩 | 1、沪浦投资集团大厦 2、宣城市烟雨路小学及幼儿园(暂定名)监理 | |
项目负责人加分业绩 | 1、宣城市烟雨路小学及幼儿园(暂定名)监理 2、旌德县人民医院业务综合楼改扩建项目施工监理 | |
投标人奖项 | 1、包头市监委留置场所项目监理:省级“ 草原杯”优质工程质量奖 2、包头市第八医院改扩建住院医技楼工程监理:市级“金鹿杯”优质工程质量奖 3、包头市第八医院新建老年养护楼:市级“ 金鹿杯”优质工程质量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报价(%) | 0.41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陈章木 | |
资格证书名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
资格证书编号:51017575 | ||
工期(天) | 27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投标人加分业绩 | 1、成都理工大学产业技术学院(一期)项目监理 2、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服务中心项目监理 | |
项目负责人加分业绩 | 余杭区太炎中学(城南校区)改扩建工程监理 | |
投标人奖项 | 1、四川大学宜宾园区(一期)监理:四川省建设工程天府杯奖(省优质工程)2022~2023年度 2、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外包服务中心项目;四川省建设工程天府杯奖(省优质工程)2022~2023年度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南京第一建设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资格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报价(%) | 0.87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齐中富 | |
资格证书名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
资格证书编号:34004631 | ||
工期(天) | 27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投标人加分业绩 | 1、南京市江北新区大新小学项目监理 2、南京市旭东中学改扩建工程监理 | |
项目负责人加分业绩 | 1、棠桥小学原址扩建工程一期 2、芜湖市赭山小学改扩建工程一期监理 | |
投标人奖项 | 1、南京青奥体育公园市级体育中心体育馆;获得2018~2019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工程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清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承诺书和总监承诺书法人未签字或盖章;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提供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的“三、招标人要求”1.7中的承诺;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证书;四川省城市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未提供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的“三、招标人要求”1.7中的承诺;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公示项 | 1、抽取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结果:方法一 2、基准价:0.5%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