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锦市雨水行泄通道建设项目已由富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富发改【2025】2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富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一般债券和其他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
一标段:雨水管道D2600mm管道538.7米、D300mm管道300米、3400*2400-3400*2900mm暗渠673米、DN400mm污水管道124.1米、DN600mm污水管道55.5米。其中:南六街(东平路-学府路)雨水管线D2600mm管道268米、D300mm管道61米。学府路(南六街-滨江大街)雨水管线D2600mm管道270.7米、D300mm管道239米。学府路(进思大街-南二街)污水管线DN400mm124.1米。学府路(正大街-北二街)污水管线DN600mm55.5米
二标段:D1200-D2600mm管道1306.8米、D300mm管道1487米、D2600mm管道519.8米,东平雨水泵站设计规模18m?/s。其中:中央大街(新开路-东平路)雨水管线D1200-D2600mm管道1306.8米、D300mm管道1087米。东平路(中央大街-南六街)雨水管线D2600mm管道519.8米、D300mm管道400米。东平雨水泵站设计规模18m?/s
(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建设地点:富锦市。
2.3计划工期51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3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年12月31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一标段22207204.05元;二标段48300777.32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各标段可兼投兼中,人员设备不允许重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一标段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企相符、合法有效)。并承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一标段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包含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标段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包含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承诺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4月-2025年6月)企业为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是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小型)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0]9号)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以上需提供相应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3.4 本项目要求投标企业针对本项目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
3.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加承诺书,承诺本项目中所提供的电子版证件以及上传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书必须提供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并加盖公章。在开标期间,投标人保证本承诺中提供的承诺人电话畅通,可随时解答评审专家的疑问。如电话联系不到投标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与其他单位无关。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得参加投标;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不得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潜在投标人一经确定中标,小班子成员不得随意更换。
3.9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0评标委员会将在评标过程中通过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动态核查”专栏进行核查,责令限期整改企业名单内的企业整改情况以平台显示“资质正常” 为准,如仍有“资质异常”且未提供注销资质证明,其投标将被否决。佳建管[2025]1号文件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5年7月8日17:00时至2025年7月15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7月2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及开标时间、地点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2025年7月29日9时00分
6.3其他事项
6.3.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查看。
6.3.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3.3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 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
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
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劳动人事微仲裁。
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https://ggzyjyw.hlj.gov.cn/xwdt/001003/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
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以联系佳木斯市各银行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富锦市建设市场管理办公室电话: 0454-2366288
招 标 人:富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富锦市
联 系 人:柳明
联系电话:1303962132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汇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佳木斯市向阳区宏兴社区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5344542420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